12月10日,金融界报道,联想控股今日在内网发布声明,回应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联想控股在声明中表示,向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确认,2009年,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了联想控股29%的股权。本次转让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评估和备案。
联想控股表示,经专业机构认定,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77.2亿元,预计价值为92.6亿元。本次交易中,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溢价达到95亿元,对应的29%股权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
联想控股强调,本次股权转让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此前中央检查和审计署审计均未提出异议。
以下是声明全文:
以下事实已向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证实。
2004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中国科学院作出加快事业单位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改革的决定。
2009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中科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转让了联想控股29%的股权。本次转让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评估和备案。
经专业机构认定,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77.2亿元,预计价值为92.6亿元。本次交易中,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溢价达到95亿元,对应的29%股权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此前中央检查和审计署审计均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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