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各种单位发生生产经营活动,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核算的内容也不一样,需要财务人员加以注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会计核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会计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会计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会计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反映。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经营活动中会发生各种经济业务事项。经济事务包括经济事务和经济事务。商业,又称经济交易,是指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利益的交换,如产品销售;经济事件是指在单位内部产生经济影响的各种事件,如折旧。
关于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法》第10条有具体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适用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核算:
(一)货币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货币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基金。可用作支付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境外存款、银行汇票存款、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证存款和各种储备资金等。证券是具有一定产权或控制权的票据,如股票、国库券和其他公司债券。
(二)接收、接收、增加、减少和使用财产;
财产是单位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所使用的实物形式的经济资源,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机器、机械、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材料是许多单位的资产主体,占总资产的比重很大。收、发、增、减、用财产业务是会计中的经常性业务,相关会计信息往往是内部评估经营成果、控制和减少成本费用的重要依据。此外,财产会计在各种财产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来说,这也是保护国家财产的重要关口。然而,在一些国有单位,这一关口的功能被大大削弱,国家财产经常被犯罪分子破坏、浪费或侵吞,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严重损失。作为会计人员,我们应该加强对财产和物资的核算和管理。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各种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债务是单位需要用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或服务清偿的债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及预付款项、应付款项等。债权债务是单位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事件。债权债务的发生和清偿涉及单位与其他单位、单位与其他关联方的经济利益,以及单位自身的资金周转。同时,从法律上讲,债务也决定了一个企业的产生,所以债权债务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往往不能正确、及时地处理债权债务会计,使单位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有的单位还利用应收应付账款隐匿、转移资金、利润或费用,涉嫌违法违纪。会计人员必须停止并纠正这个问题。
(四)资金和基金的增减;
一般来说,资本是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也称为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基金主要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一定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储备基金等。资本和资金的利益相关者相对明确,其用途也基本导向。
(五)收入、支出、费用和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单位通过销售产品和商品,提供服务和劳务,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提供资产使用权而获得或者接受金钱的权利。狭义的支出,仅指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履行法定职能或者发挥特定职能发生的支出,以及企业、企业事业单位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支出或者损失;广义而言,支出是一个单位的实际支出或损失。“成本”的含义比“支出”更窄,使用范围通常更小。仅指企业和类企事业单位因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6)财务结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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