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里,不仅有法人,还有责任人。很多人会把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搞混。其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应该可以区分。有人想搞清楚两者的区别,那么,法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下面由刘建伟律师进行解答:
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规定:“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他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并且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厂长或经理,也可以是董事长或董事长。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和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和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和分公司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人员。一般由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等)委派。)隶属于业务单位或分公司。
公司法人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团体有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名以下股东设立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起或者募集设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领取股息,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由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类型。其中,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公开发行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设立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企业负责人必须是自然人,是口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人。如果事情无法管理,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负责人负责相关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如果责任与具体负责人无关,就不用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一定要追究责任,具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无关,那么也应该追究法定代表人管理不善。如果是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错,与质量负责人无关。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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