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财税部门出台了增值税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就开票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01.我公司是湖北省家电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新出台的支持复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按3%的税率免征增值税。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如果获得3%的应税销售收入并享受增值税免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你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有税率或征收率一栏,你要在税率或征收率一栏填写“免”字。
02.我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家医药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国家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的增值税新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你公司取得适用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并享受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时,应在税率或税率一栏填写“1%”字样。
03.我是湖北省提供酒店住宿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2020年3月至12月增值税免征政策。在此期间,如果有买家要求我们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可以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我公司其他业务还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吗?我们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我们放弃了,难道36个月内就不能享受所有的减税免税了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按3%的税率免征增值税。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湖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对部分业务放弃免税,为买方开具某项业务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为该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在税率或征收率一栏手动选择“3%”字样。其他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对复工复产或复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仍可适用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无需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放弃减免税,不会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04.我是非湖北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2020年3月至12月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在此期间,如果有买家要求我们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可以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如何发行?我公司其他业务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返岗增值税减免政策吗?我们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我们放弃了,难道36个月内就不能享受所有的减税免税了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对部分业务放弃减税或免税,为购买方开具某项业务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为该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在税率或征收率一栏手动选择“3%”字样。其他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对复工复产或复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仍可适用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无需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放弃减免税,不会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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