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比对管理。到目前为止,我们在申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果您有以下情况,请重新核对您的申报表,不要随意上传,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1.问:为什么网上申报在开票系统中明确已经抄完税的情况下,会提示“未完成抄报税”?
答:请检查您的税控开票系统是否已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再次报告和总结。
2.问:本期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已在申报表第一行填写收入(如下图所示)。为什么系统还是提示比较失败?
a:您还需要在申报表的第三行“不含税销售的税控票据开具的普通发票”填写10万元。正确的列表如下:
3.问:我是持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我应该如何分别填写特价票和普通票的金额?
答:自行开具的专票按票面金额填写“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一栏,普通票金额按票面金额填写“税控工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请单独计算,不要混淆。
再次提醒:如果申报过程中系统提示不匹配,请仔细阅读提示,根据提示检查您的申报表中相关栏目的金额是否正确,不要轻易强行上传。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46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