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上海XX大学附属小学(百年老校)
被侵权人:小文(化名),9周岁,四年级
侵权人:武子(化名),10周岁,四年级
侵权方式:单方面殴打,把小文头往铁柜子上撞,把小文脖子压在铁柜上,殴打颈肩部、头部
直接损害后果:小文颈部脸部外伤,寰枢椎半脱位(简称颈椎半脱位)
目录:
1、小学教室内的致命殴打
2、颈椎半脱位,治疗100天仍未康复
3、妈妈的艰难维权,“我不要赔偿,我只要安全”
4、学校:我的权利只有批评和表扬
5、区未保办代表:即使全部人同意虎子换班,我们也不同意
6、“断了的弦,该怎么连”
7、处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该有的样子”
8、原本快乐的一家人
9、“你的状态很不好”,妈妈的维权,路在何方?
孩子被校园暴力了怎么办?
在某音点赞量近百万的以“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某“科普视频”下方,有各种快意恩仇的评论。
“我会告诉我孩子打回去,打死了你爹帮你赔钱”
“没有诚意的道歉和好的解决方案,我下辈子不上班,也要耗得对方筋疲力尽”
“堵学校门口,跟着对方家长,到对方家里闹,到对方单位闹”
“找学校协调,学校不处理,跟学校闹到底”
“报警,必须严肃处理!”
距离小文被同班同学武子打的颈椎半脱位,已经近百天过去,几近崩溃的小文妈妈,没有从快意恩仇的评论中找到答案,也没从该科普视频找到答案。
该科普视频称“不要去找对方父母寻求道歉,直接放学跟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对方在路上再殴打自己孩子,用手机录视频取证。坚决报警,坚决追究对方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罪的治安责任,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负治安责任,让打人小孩留下案底。”,且不说校园暴力可能发生在校内根本不在放学路上,也不考虑现在孩子放学都被监护人车接车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主张合法权益,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律师朋友告诉小文妈妈。
1、小学教室内的致命殴打
2021年9月8日下午4:00左右,在4年级某班托班作业课上,老师暂时有事离开,让小文临时负责班级的纪律。老师走后,武子离开座位,小文告知武子要遵守班级纪律要回到座位上。发生口角后,在全班同学面前,在教室里,武子猛烈的殴打了小文。(事发教室无监控)
为了解老师布置作业情况,孩子表现情况。在班级微信群熟络后,妈妈们都会互相添加微信好友。
同班同学蕾蕾用稚嫩的童声,通过蕾蕾妈妈的微信,向小文妈妈讲述了殴打的过程:“首先,武子用一只手的胳膊抵住小文的胸口,然后将小文的身体往后面的柜子撞。后来,后来他用双手锁住了,掐住了小文的喉咙,然后持续了一会儿后,武子再松开一只手,换成用胳膊肘抵住小文的喉咙,用另一只手用力的打小文的脑袋。过了一会儿,武子又用两只手锁住了小文的喉咙。开始把小文的头往铁柜子上撞……”(铁柜为置物柜,放置教室最后一排,靠墙)
同班同学月月的妈妈告诉小文妈妈,“我家月月跟我讲经过的时候,我眼泪都流下来了,打的太狠了”
事发时小文身高137cm,不足70斤,武子身高近150cm,体重近100斤,两个小孩体格悬殊。虽武子殴打小文时,小文毫无还手之力。但造成小文颈椎脱位的最重要原因,是10岁武子采取的类似成人暴力的“把受害者头撞铁柜”殴打方式,以及按住受害者后颈,将受害者压倒在铁柜上,脸朝下,持续殴打受害者头部颈部造成。
2、颈椎半脱位,治疗百天后仍未康复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诊断报告均显示:寰枢椎半脱位(颈椎半脱位)。某三甲医院对寰枢椎脱位有如下介绍:寰椎位于人体脊柱的顶端,外形为环形,枢椎是脊柱的第二块颈椎,寰椎和枢椎构成寰枢关节。寰枢椎半脱位多发生于儿童和青少年,韧带未发育完全的儿童更容易因外伤造成寰枢椎半脱位,暴力打击头部,颈部都会造成寰枢椎半脱位。
除粉碎性骨折,有过骨头损伤的人知道,骨头的医治没有良药,只有固定。顶着秋老虎的炎热,小文戴了一个多月的颈托,这期间,小文颈部基本无法移动,不能转头,只能轻微缓慢低头或抬头,不能有夸张的动作,吃饭和睡觉都得小心翼翼。
“孩子,再坚持一下,满了30天就可以恢复了,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小文妈妈告诉小文。
爱吃、爱笑、爱运动的小文度过了“无声”的30天后,医院核磁显示寰枢椎已基本复位,但小文的身体情况并未好转,拆掉颈托后,颈部仍然触摸疼痛,手臂麻木、头晕、头痛等症状一直伴随着小文,阴雨天,疼痛更加明显。
脱位的寰枢椎已经基本复位,但小文身上看不见的病,每天如千万只蚂蚁咬在小文妈妈心上。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岳阳医院、石氏骨伤科门诊。。。”指着桌上的一堆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小文妈妈告诉我“我跑遍了上海最好的儿科、骨科、推拿康复的医院,专家们说后遗症的产生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颈椎虽复位,但支撑颈椎的颈部肌肉受损,还未完全恢复,加上佩戴颈托期间颈部肌肉未得到活动锻炼造成肌无力,颈部复杂的肌肉群还不能正常的承载颈椎压力,头颈处于某一体位时,颈椎异常的压迫神经,就会引起身体的异常反应。第二个原因是颈部被殴打受伤时有潜血至今未排出,颈部实际上是有肿胀的,寰椎及枢椎周边肌肉炎症也会导致颈椎异常压迫神经”。
无论后遗症是出于哪个原因,都没有特效药,专家的建议都是:静养,加颈部推拿改善。“好吧,推拿吧”。还未来得及畅想“推拿治疗以后小文就会痊愈”,2021年12月8日,小文复查的X光片结果让小文妈妈再度崩溃:颈椎曲度变直。“颈椎天生呈C型,颈椎曲度变直说明颈椎的生长出现了异常,再继续发展,可能会由直的变成反向的C型,叫做颈椎反弓。颈椎病最初的病征就是颈椎曲度变直,孩子还小,你们要注意”,听到结果的小文妈妈当场失声痛哭。
孩子该怎么治?孩子会不会痊愈?没有人能给她确切的答案。
休学一个多月后,10月11日小文尝试返校,10月21日因颈部又出现大面积水肿,小文再次休学至11月20日,11月21日返校后,小文每天只能上半天课,下午时间或者在家静养,或者在医院接受治疗。
3、妈妈的艰难维权:我不要赔偿,我只要安全
武子并不是第一次打人,也不是第一次打小文,也不是只打小文。妈妈们反映,其实班级里面主要有4个小孩爱打人骂人,竖中指,武子是块头最大的。根据小文妈妈与武子妈妈的沟通记录,武子已经是第4次打小文,还有一次在学校用家用的大剪刀在小文面前挥舞、比划,虽最终未伤到小文,但把小文妈妈吓得不轻。根据另外三位同班同学妈妈提供的记录,武子在近两年期间多次打她们的小孩。“以前我都忍了,但这次实在下手太重了,我不敢想以后小文会受到怎样的伤害”,我注意到,小文妈妈给我看与其他妈妈的聊天记录的时候,右手一直在发抖。
9月8日,放学后小文出校门,告知在门口等待的妈妈,自己被武子殴打的经过,小文妈妈当即联系小文班主任,要求与校方领导面谈,未果。后几日均无校领导出面。后小文妈妈在某论坛发帖讲述孩子的遭遇。
9月17日,校方副校长与小文妈妈面谈,小文妈妈提出让武子调离本班级。学校表示已经“批评教育”虎子,事情处理完毕,不可调班。
9月22日,再次与学校沟通,学校未答复。
9月23日,小文妈妈拨打未成年保护热线(12345同市长热线),请求解决。
9月27日,学校致电小文妈妈,认定此事为“同学矛盾引起的偶发事件”,学校不会出具任何文字处理意见给小文妈妈。学校可以保证小文的安全,但是不会有任何书面保证。
同日,小文妈妈致电XX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请求帮助,某工作人员称:此事不算校园暴力。打人者是未成年,也是需要保护的。
10月9日,小文妈妈电话投诉至XX区教委信访办。无答复。
10月9日,小文妈妈再次致电XX区教委信访办,工作人员称很同情小文,但是教委对学校只有监督权,没有管理权。
10月12日与学校再次面谈,小文妈妈妥协,只要求将自己的孩子调离本班级。校长表示:做不到,法律赋予学校的,只有批评和表扬的权力。小文妈妈再次妥协,只要求:①施暴方父母当面道歉②施暴方父母出具保证书,保证对孩子严加管教不再发生殴打同学事件。学校称后续会与对方父母沟通。
至此,距离孩子被暴打一个月,孩子颈托还未取下,小文妈妈的要求已从“要求武子调班”妥协为“要求自己孩子调班”,再妥协为“要求武子父母出保证书”,而仅仅类似“安慰函”一样的保证书,小文妈妈也得不到。
10月28日,学校致电小文妈妈,对方父母不愿出书面保证书。
11月11日,XX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约谈小文妈妈及校方,校方坚称“事件发生在放学排队的时候”。
11月12日,因学校否认重大事实,小文妈妈被迫前往辖区派出所报警,请求公安介入调查。民警答复需未成年在场。当天未报警成功。
11月15日,小文妈妈致电XX区检察院未成年保护办公室,寻求帮助。
11月23日,XX区未成年保护委员会、XX区检察院、XX派出所联合到学校开展调查。
11月30日,XX区未成年保护委员会、XX区检察院、街道司法所、校方,小文父母,在学校召开处理会议。公检、司法所一致认定施暴方及学校承担事故伤害100%责任。小文妈妈提出:要求武子转班,学校表示:你之前都同意不用转班了,现在这属于新要求,我们现在无法答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表示:即使学校同意转班、武子父母同意转班、武子本人同意转班,我们也不同意,要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评估转班不利于打人的小朋友。我们要保护未成年。
12月7日,班主任向小文父母转达,学校已约谈武子父母,但无结果。
在小文妈妈打了近百通电话多方求助、信访、投诉,惊动了公、检、司法所、区教委,找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至此,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我不要赔偿,我只要安全”,但小文妈妈能得到的,只有赔偿。
4、学校:我的权限只有批评和表扬
根据小文妈妈提供的录音,学校正校长及某副校长均多次表示:学校的权限只有批评和表扬。针对校园暴力或者校园欺凌,学校的权限到底是什么?换一个说法,如果我的孩子被同学暴打了,学校可以如何惩戒施暴者?
学校可以开除武子吗?答案:法律明确规定,不可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10.17修订通过,2021.6.1生效)第28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可以让施暴者武子调班吗?答案:可以!学校有消除欺凌隐患问题的义务,学校有义务作出干预措施,防止欺凌事件发生。
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1.20发布生效):要及时消除中小学生欺凌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学校可以让被打者小文换班吗?法律明确规定:可以!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6.1发布,2021.9.1生效)第49条:对因欺凌造成身体或者心理伤害,无法在原班级就读的学生,学生家长提出调整班级请求,学校经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予以支持。
学校还可以给予施暴者其他处罚吗?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可以停课、停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还可以将其转入专门学校矫治。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2020.12.23发布,2021.3.1生效)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1.1.20发布生效)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3.12.27发布,2014.3.1生效)第22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在断然拒绝小文妈妈提出的“武子换班”“小文自己换班”“武子爸妈出保证书”等几乎所有请求时,校长们反复强调的一句话是:
“学校的权利只有批评和表扬”。
我们无从得知,在经济、文化、法治建设排全国领先位置的上海,在这所百年老校的校园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教育部近年密集发布保护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学校惩戒权利的背景下,百年老校的校长与某副校长,为何均反复强调,对于施暴者,学校只有批评和教育的权利。
校长们,如果您自己的孩子被同学打的颈椎半脱位,其他学校校长说:“我已经批评教育过施暴者了,我只能做这些”,您作何感想?
5、区未保办的权利:即使全部人同意虎子调班,我们也不同意
第一次注意到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上海另一个区的未保办),是在另一起学校侵权案件中,被侵权小孩的妈妈告诉我,“我找过XX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他们回答很同情孩子的遭遇,但是他们没有权利去处理,建议走诉讼程序”
根据11.30日六方会谈的录音,针对小文妈妈提出的让施暴者武子换班的请求,XX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的代表很坚定的表示:即使学校同意换班,即使武子父母同意换班,即使武子也同意换班。我们未保办也不同意换班。武子也是未成年,我们也要保护。
前一个案件的某区未保办表示“对学校只有建议权”,为何本案的未保办该代表如此“坚定”?其观点如此“强有力”?众人皆同意我独不同意?不首先考虑保护受害者而首先考虑保护施暴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机构,有哪些权力?
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未保办是一种工作协调机制(议事协调机构),是为了完成未成年保护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10.17修订通过,2021.6.1生效)第9条: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3.12.27发布,2014.3.1生效)第5条: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既然未保办自己没有人员编制,那未保办里面都有谁?
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上海市级未保办组成人员如下:1、主任,上海市副市长2、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3、其他组成人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教委总督学、市科委一级巡视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体育局副局长、市高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市妇联二级巡视员,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关工委副主任。
简言之,上海市未保办的组成人员几乎包含了全部上海市级行政机关的副职领导以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副职领导。对应,本案中XX区未保办的组成人员应当为该区的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副职领导。
未保办的办公地点在哪?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相应的,各区的未保办设在区民政局或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
未保办的职责是什么?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保办的职责是: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上海市民政局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市未保办的23个组成成员(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自有明确的分工。
市教委的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市公安局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遭遇侵害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即使全部人包括武子本人,同意武子调班,我们也不同意”
小文父母与区未保办该代表在11月11日的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以未保办代表拍桌子而不欢而散,11月30日六方会谈属第二次正面接触,区未保办该代表的发言,是真的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个人泄愤?我们无法得知这位代表XX区未保办发声的工作人员,之前来自于23个区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的哪个,有无教育系统工作经历,有无司法系统工作经历。从11.30日六方会谈的录音来看,该区未保办代表其反对施暴者换班的理由让小文妈妈难以接受,“武子也是未成年,我们要保护未成年”,当小文妈妈问到“你保护施暴者,谁来保护我们受害者”,在公安、检察院、司法所代表面前,该区未保办代表回答到“学校、妇联、街道都有心理咨询,你带孩子去看呀”。
小文颈椎半脱位损伤后,其头痛、头晕、颈椎疼痛的后遗症,心理咨询可以看的好吗?
小文妈妈也不明白,根据法律规定,未保办的职能是“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什么该区未保办工作人员不是在“督促、指导”学校工作,而是“决定”学校工作。
6、断了的弦,该怎么连
10月12日,小文妈妈维权之要求被校长屡次拒绝后,小文妈妈将“要求武子调班”妥协为“自己孩子换班”再妥协为“武子父母写保证书”。为何11月30日六方会谈时(公、检、司法、未保办、学校、小文妈妈),小文妈妈不再妥协,坚决要求武子换班?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小文的后遗症,让小文妈妈崩溃。原以为孩子取掉颈托就能痊愈,但10月中旬取掉颈托后,颈部仍然水肿、触摸疼痛,手臂麻木、头晕、头痛症状交替出现,“妈妈,我头好疼”,每一次呼喊都让小文妈妈心痛不已。“暴力事件过去了,但伤害还在。颈椎半脱位基本复位了,但后遗症还在。”
找专家、预约抢号、排队、初诊、开检验单检验、拿到检验结果继续“回单排队”、拿药、诊疗、复诊、复查,难以想象,跑遍上海所有儿科、骨科、推拿最好的医院的小文妈妈,有过多少次起早贪黑。更要命的是,这持续给小文带来痛苦的后遗症,专家给出的结论不一样,其治疗,也没有特效药,目前只能通过中医治疗:喝中药消除颈部创后炎症、贴膏药、推拿或针灸。小文说,“膏药我不能贴太久,会很痒有时候还有点疼,每次贴半小时妈妈就要帮我取下来让我脖子皮肤休息一下”。颈部皮肤较薄,加之小文年纪尚小,贴膏药后颈部皮肤都会起皮泛红。
12月8日,医院复查结果显示小文颈椎曲度(异常)变直
12月14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康复科的专家告诉小文妈妈,长期头晕头痛可能是颈椎不稳,导致颈椎碰到颈动脉影响大脑供血,或者是颈部血管的轻度痉挛导致,要加强颈椎的力量训练。
颈部肌肉薄弱导致颈椎不稳,最终导致头晕头痛,需要加强颈部肌肉训练。可是现在颈椎刚刚恢复,转头、抬头尚且要小心翼翼,如何进行颈部肌肉训练?这就像一个死循环,需要时间化解,谁也不知道需要多久。
小文妈妈不再妥协的第二个原因,是小文妈妈之前忽视的----小文自己的想法。他告诉妈妈,“我不想换班,其他班级的同学也有知道我被打了,我不想逃到那里去。我看到武子就会想到当时被他打的时候,看到他我会躲着走,想到当时被打的茫然我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哭”。
小文长时间的病症,加上持续收到的来自多方的负能量,让小文妈妈的绷紧的心弦彻底断掉,“为什么受害者要逃跑?我不会再妥协,武子必须换班”,负能量对象包括:
人物1:该校副校长、德育主任。9月17日会议录音显示,在小文妈妈与学校校领导的首次沟通中,在学校会议室,小文的妈妈哭着讲述着孩子的遭遇,这所学校的副校长,边听边笑,持续20多分钟。直到小文妈妈问道“有那么好笑吗?”,该副校长还表示“学校不能100%保证小文返校后不会被武子继续施暴,厕所里,走廊里,都会遇到”。11月11日约谈录音显示,在区未保办公地,该校德育主任否认重大事实,表示殴打事件不是在课上,是在放学排队的时候。
(无法想象,作为一所百年老校的校领导,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作为一个人,如何做到在家长哭诉自己孩子遭受暴力时,边听边笑持续20多分钟。也无法想象,在同班同学、老师都已确认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该德育主任如何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的向区未保办阐述,事发在放学排队时,非课堂上,推脱责任)
人物2:该校正校长。10月12日会议录音显示,在学校会议室,正校长表示“学校现在搭建平台给你们双方协商解决,你不满意这个协商结果,你去起诉好了,学校连平台都不需要再搭了”
(该百年老校的网站显示,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本次暴力事件发生在课堂,小文的受伤也与老师擅自离开有一定关系,学校存在管理过错。学校不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应该依据事实、法律,妥善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而不是甩锅给两方家长,让其自己解决。甩锅只会加剧矛盾,本可以以某孩子换班或施暴方家长出具保证书结束的纷争,最后公安两次进校,公检司法等六方参与会谈,仍未解决矛盾。2021年9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41条规定:校长是学生学校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小文妈妈不理解,以学生为本的百年老校,其第一责任人为何会说出那些话)
人物3:武子父母。休学期间,小文妈妈提出让武子妈妈就近帮忙在某医院代买一些常规膏药,武子妈妈微信未回复。武子父母通过学校传达“拒绝出具保证书”之后,对于小文妈妈的任何话语,均不回复。
(我们不敢奢求施暴者父母为小文跑前跑后的找医院,但是在受害者父母因带受害者看病分身乏术的情况下,施暴者应当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助,而不是冷漠的表达除了赔钱我们什么都不会做。严加教育孩子,适当的关心与帮助受害者家庭,有助于化解矛盾,也是施暴者父母应尽之义务。而施暴者父母选择冷漠与无视。)
人物4:XX区未保办的某代表。录音显示,11月11日未保办约谈校方、小文父母,会谈一开始,就质疑小文的医疗证明,质疑小文妈妈选择中医治疗。并拍桌子让小文父母一一解释。
(从录音内容来看,在小文父母既疲惫又无助的情况下,该未保办工作人员未以厘清事实、安抚受害者为主要工作,而是用较长时间指责小文父母的“病急乱投医”,“为什么要相信中医不相信西医”,最后甚至升级为争吵。教师解决教育的问题,医生解决看病的问题。在拍片显示颈椎基本复位的情况下,小文仍然出现无法解释原因的后遗症,除了中医的膏药、推拿、针灸,别无其他有效治疗方法。中医治疗方法也是多家西医医院专家所推荐,该未保办工作人员不应指导、指责“如何看病”)
人物5:缺失的区教委。小文妈妈9月23日提交投诉信未得回应,10月9日电话联系区教委得答复“会去调查协商”,至今无调查结果。10月11日再次联系区教委信访办,得答复“教委只能监督,对学校没有管理权”。
(根据该校官网的介绍,该校实行属地化管理,隶属于区教育局,另外上海市未保办今年下发的工作分工通知明确说明,教委的工作职责就是督促、指导中小学校的工作。区教委对小文妈妈的求助未予处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未尽到督促、指导学校保护未成年的法定义务,实在不应该。论坛上另一位妈妈的问话,也反映了小文妈妈的委屈。“教委不管学校?那谁管?”“那教委管谁?”)
其实,对学校而言,教委手握尚方宝剑。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57条: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违反本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分别对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同时,可以给予学校1至3年不得参与相应评奖评优,不得获评各类示范、标兵单位等荣誉的处理。
断弦之后,小文的妈妈不再妥协,“妥协的结果就是,我步步退,学校和对方家长却让我越来越心凉、绝望”。
7、处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该有的样子
在本案中,学校暴力(欺凌)事件发生后,该百年老校既未主动调查(否认欺凌事件重要事实,小文妈妈绝望之下求助公安介入调查),也未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家长协商处理,也未履行严重欺凌的强制报告义务(向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违反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都明确规定了校园欺凌发生时学校及相关单位的义务
第一:学校立即调查认定。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二:学校向公安、教委报告。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公安及时调查。公安应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遭遇侵害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
第四:检察院督促。检察院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
第五: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给予学校责任人员处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学生保护的监督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其他途径,受理对学校或者教职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投诉。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违反本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和后果,对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同时,可以给予学校1至3年不得参与相应评奖评优,不得获评各类示范、标兵单位等荣誉的处理。
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学校责任重大、作用重大。事实调查、事实认定、事故报告、善后处理都是学校法定义务。法律也赋予了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纪律处分、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的权利。如果本案中的百年老校履行法定义务,积极调查欺凌事件,及时向公安、教委报告,一方面告知施暴者家长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一方面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庭,聆听受害者的合理诉求。施暴者家长就不会肆无忌惮连保证书都不愿意写,小文妈妈也无需耗尽全部力气四处维权。可能本案以小文换班或者武子父母出具保证书的方式,在校内将纠纷解决。而不是在“惊动”公安、检察院、司法所、未保办、区教委后,在六方会谈后,仍未将纠纷解决。
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应当做天平。不作为与纵容,其危害性相当于作恶。
8、原本快乐的一家人
12月13日上午,看完全部的案件资料,听取了会议、会谈录音后,我向小文妈妈提出,想看一下孩子。“孩子很敏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提那次被打的事”,小文妈妈有些担心孩子的情绪。我告诉她,事发细节我已经清楚了,我看看孩子的状态就好。
12月13日中午,我在学校门口见到了小文。由于颈部未完全恢复,11.21再次返校起,至学校放寒假,小文都只能上半天课。上午上课,下午静养或者接受治疗。
小文妈妈之前给我看过小文与武子的一张合影照片,照片里面两个人体型相差巨大,武子又高又胖,小文则十分瘦小。但那天看到小文,觉得他体型刚刚好。“静养的这3个月,他没有怎么运动,长胖了十斤,也长高了3cm”。小文妈妈告诉我。
运动,指的某项小众球类运动。小文从4岁开始就接触了这项运动,已是5年的“老运动员”,上海市注册的业余运动员。球场、球队是小文的快乐源泉,受伤之前,小文每周都会去球场练习3次,每个周日实战比赛。他所在球队的实力也很不错,经常去全国参加比赛。赛事常常在周末举办,小文有赛事时,爸妈都会陪同小文去全国各地参加比赛,“球队其他孩子们的父母也都会去,我们就像家庭旅行一样,十几个家庭,很热闹”,小文妈妈说,“我们都很支持他打球,从4岁起,每一场训练每一场比赛,我们都会陪着他”。
我问小文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原以为会是TFboys,小文说了一个我未听过的名字。“他是X球球星”,是小文所热爱的运动的佼佼者。
我们边走边聊。我问小文,如果运动是排第一的爱好,你还有哪些爱好?“排第二是音乐,排第三是写作业”,小文很认真的回答我。小文所说的音乐是古典吉他,我告诉他,我也弹吉他,我待会可以给他看一下我弹的曲子。我问他“你说你喜欢写作业,是因为写完了就不会被批评,还是因为写完了有成就感?”,小文笑着回答,因为我觉得有成就感。
小文乖的有些让人心疼。从来不玩手机游戏,也不玩平板电脑,喜欢写作业,写完作业就会看书,对人有礼貌,不说脏话也不打架,我不知道为什么武子要对小文下此狠手。
看了看小文还略微肿起的脖子后,我问起了武子的情况:“最近他有经常打其他同学吗?”,“不知道,没关注”,小文头也没抬的回答到。我觉察到小文还是很敏感,没有再问下去。小文妈妈为了清楚儿子的意愿,也为了在六方会谈中向公检、司法、未保办说明儿子的状态,小文妈妈让小文在一张纸上,写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换班,我也不想跟武子在同一个班了”,纸上有这一句。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给小文看了我曾经录的一个吉他视频,他说他听过,并且哼出了旋律,《The sound of silence》。小文的食欲很不错,他说他以后的目标是每年长10斤。“你今年已经完成了”,我告诉小文。大快朵颐一番之后,小文终于瘫靠在椅子上,放了筷子。我问他“养生老师说人吃饭要七八分饱,你现在几分饱”。“十分饱”,小文斩钉截铁的告诉我。
午餐完毕路过一家奶茶店,我问小文喝不喝奶茶,他说他不喝。“可乐不能喝,肯德基、麦当劳也不能吃,我以前很喜欢喝可乐吃汉堡,但是现在医生说不能吃这些,对脖子恢复不利,我想尽快恢复去打球”,小文补充道。
当天,小文爸爸还打电话过来,过问孩子下午的治疗情况。
因为一次校园暴力,这个家庭的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看病、维权几乎占据了全部生活。在小文面前,小文父母还得表现的小心翼翼,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好像很快就可以恢复原来的生活。
9、“你的状态不对”—妈妈路在何方
12月13日午餐时,孩子在大快朵颐,但小文妈妈什么也没吃。“我这些天没什么食欲,我和小文爸爸都瘦了10斤”。小文妈妈说。凌晨1点多,她在微信发了一条关于学校关于孩子的朋友圈。食欲减退、失眠这几个月困扰着小文妈妈。
我想起前一天时,我对小文妈妈说的话“你的状态不对,但小文的状态可以,你们不能倒下”。
小文一如既往的被父母关爱、呵护,四处问诊确定病根、联系各个机构维权、消化维权接收到的各种负能量,这些都是小文父母默默的进行。“孩子被白白打了,以后还可能继续被打,但是没有人承担责任,也没有人保证不会再次发生”,他们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
持续的委屈与痛苦可能使人奔溃,需要找树洞倾诉。小文妈妈在某论坛发帖讲述自己的遭遇(隐去了学校),帖子获得了许多家长的关注,有许多回复。有一句回复特别刺眼“折腾了几个月怎么还没解决?但凡楼主在公检法、教育系统有一点关系就不会这样,还不是自己没关系呗,怪谁?”,也有人回复“亲身体验过,学校如果不作为,维权有多难”。
小文妈妈的律师说“主张合法权益,应该通过合法途径”。
律师可以通过诉讼,不费力的帮小文拿到赔偿。可小文家庭需要的“小文康复后在校的安全保障”“学校、施暴者家庭、未保办本应给予的人性关怀”“无德者、不作为者受到惩戒”,律师没有办法。
12月15日,班主任转发校方答复给小文妈妈,“学校会在听取多方意见后向上级汇报”。谁是学校的上级?区教委吗?讽刺的是,在两个月前,小文妈妈求助教委时,区教委工作人员回复“很同情小文,但是无能为力,教委对学校只有监督权,没有管理权”
回想起几个月前,另一起校园伤害案件的受害者妈妈说道“学校只对上级负责,不对学生负责”,一语成谶。
敢问路在何方?这个受到创伤的家庭,仍然在努力。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盈科律所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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