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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内汉奸是如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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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内的汉奸有的受到了惩罚,有的则安然逃脱,甚至得到了重用。
抗日战争时期,相当一部分中国人因为各种原因转向日本人,成为汉奸。这些叛徒太多了,不能一下子全部杀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或者士兵,一般都会无罪释放。职位不高、作恶少、民愤小的,大多只判几年徒刑。真正有生命危险的主要是一些大汉奸。
这些伟大的叛徒中有许多都是两全其美的。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日本人越来越糟糕。自然,他们也在努力联系重庆,为自己寻找出路。
为了利用这些人搜集情报,并利用他们稳定抗战刚胜利后的上海等地的局势,戴笠等人也给了他们一些承诺。当然,局势稳定后,因为这些大汉奸的坏名声,国民政府还是对他们进行了拘留和审判,大部分都被判刑,只为免死。周佛海等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然也有一些汉奸有一定的实力和利用价值,所以国民政府会从宽处理。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有孙殿英、庞炳勋、吴等伪军军官。
他们手里有兵,国民政府接管在敌占区调动的部队需要时间,所以直接征召他们,命令他们夺取领土,防止被八路军利用。后来为了满足内战的需要,这些人武装起来,势力强大,国民政府怕逼他们造反。因此,他们大多没有追究投敌的责任,继续使用。有些人后来甚至升职了。
至于那些顽固的汉奸,或者没有人脉,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就会被揪出来作为平息民愤的典型例子。比如陈公博、褚敏仪、梁宏志、丁默坤、尹如庚、王等人就是这类典型。
一些汉奸选择通过逃跑或隐藏姓名来逃避惩罚,比如胡兰成等人。
1945年8月初,军政府领导人戴笠秘密潜入浙西淳安等地。中心任务是安排南京、上海、杭州的战后接待,因为日本战败已成定局。8月10日,戴笠从广播中收到日本正式宣布投降的消息,立即通知汪伪政府大汉奸周佛海,一切必须按照他的指示去做。应该说,戴笠已经掌握了周佛海,这是兵马快速进入宁沪杭地区的重要一环,因为这家伙在当时的汪伪政府中已经是一个厉害人物了(已死)。
(钱大钧)
当然,“反奸”夺权还是需要蒋批准的,于是戴笠火速赶回重庆,当面递交了《战后应变计划》,主要内容有三:第一,抗战时期所有汉奸的名单和重庆敌占区地下工作者的名单大多掌握在军政府手中,所以反奸应该是军政府的责任。第二,敌伪资产的清查也要由军政府协助的经济部门进行,防止认定“反向生产”时出现多个订单造成混乱。
最重要的其实是第三个。建议主持上海投降工作的三方面军军长唐也担任“淞沪警备司令”。建议除上海外的所有大中城市的警察局长优先考虑军政府推荐的人选,以便军政府开展“反强奸”工作。众所周知,抗日战争时期,戴笠、胡宗南和唐伯恩结成了政治同盟。比如唐司令管松湖警察,军事系统就更厉害了。
(戴笠)
但是,对于军队过度的问题已经有所怀疑和警惕的蒋某,并没有完全满足戴笠的要求。第一,他否决了第三项:钱大都任上海市市长、淞沪警备司令,上海、南京、北平三地的派出所(所)所长也是中共中央或警政界推荐的,即宣、韩、为了派系和权力平衡,他们同意了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部分内容。因此,抗日战争胜利后,是戴笠和军政府获得了处置汉奸的权利。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戴笠先在上海下手了。1945年9月20日中秋之夜,汪伪高官和前海地区伪军将领都收到了戴笠亲笔签名的请柬,邀请他们参加在杜梅路70号举行的中秋赏月晚宴。500多名叛徒和间谍参加了会议。席间,戴笠狂言,信誓旦旦地说“解决汉奸问题,政治重于法律”,这让这些汉奸吃了一颗定心丸。实际上,这是个烟雾弹。
(周佛海)
这顿晚餐只是虚张声势。目的是在抓捕工作全面展开的同时,稳定大大小小的汉奸不潜逃。1945年9月23日晚,军政府100多个行动小组再次举行戴笠邀请会,“邀请”最大一批汉奸到豫园路戴笠馆参观。已经有重兵把守的军警,所以大汉奸到了之后,一个个当场被抓,第一批预定的抓捕名单没有一个逃脱。
第二天晚上,我们做了同样的事情,再次逮捕了100多人,他们都被关在原来的“76号”牢房里。经过几天的行动,上海的大部分汉奸都成了俘虏。10月下旬,戴笠赶赴北平。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准备,他采用了和上海一样的方案。12月5日,他以李宗仁北平行营“前方指挥所”的名义,在城东北第一军连举行宴会,邀请北平50多名大汉奸到场,然后当场全部逮捕。
1945年秋冬反奸运动中,军政府在周边几个大城市逮捕了4名大小汉奸。
692名,其中后来被审判和惩办者约占三分之一左右,由于高层腐败和抗战时期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部分大汉奸逃脱了惩办,军统同时查封“逆产”1495户。其后各中小城市的警备司令部、警察局也分别进行了对汉奸的抓捕,这一行动持续到1946年初,而随着逮捕工作的结束,南京政府才开始着手惩办汉奸。
从1946年4月至1947年10月,各国各地法院审理汉奸情况为:检察方面办结63563案,起诉30185人;审判方面办结25155案,最后共有14932人判刑: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轻判罚款14人。大致而言,伪省长级别处死刑,伪部长级别处无期徒刑,伪次长级别处7—15年有期徒刑,伪局长级别处3—5年有期徒刑,其他普通汉奸,刑期在2年6个月左右。
(汉奸被抓捕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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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期间,出现了这么一群人,他们为了一己之私不仅没与广大民众团结一致抵御外敌,更令人生气的是。而是为了一己之私,为日本人卖命,出卖国家与自己的灵魂。他们没有国家观念,没有民族情怀,站到了民族的对立面,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历史罪人,这群人终究遭人所唾弃遗臭万年。
我们将这群人称之为“汉奸”,那日本战败后,我国境内近百万的汉奸都哪去了,他们的结局又是怎样?
据不完全统计,抗战八年出了300万“汉奸(包括伪军)”,这几乎与侵华日军的数量相当。或许这就是日本人的阴谋吧,依靠这些汉奸来打自己的国人,尽管如此,最终我们还是将日本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家园。
不过他们最终的结果,可能要让很多人失望,抗战胜利后,只有那些汉奸头子受到了严惩,如汪精卫、周佛海之类,毕竟他们不死不足以平民愤。至于小汉奸,却只被判几年监禁,之后便能逍遥法外。
还有大批的汉奸,却在日本战败以后,便就地解散,有的跑回了老家,有的沦为我军或者国军的俘虏。他们被吸纳进了部队继续当兵,自然的他们也就不会受到丝毫惩罚,就算不当兵也可以领取一笔不小的路费回老家。
此外,还有一部分汉奸早在日本倒台之前,就已经跑路,可以说这群人还是十分机灵的。更有甚者还将自己包装成成民族英雄,吹嘘自己也为国家流过血,这也是最可怕的一群人,心眼活泛却时最无骨气,面对自己的罪过没有丝毫的悔过之心。
不过,这个世界一定是公平的,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揪出了一大批隐藏在市井之中的汉奸,并给予了应有的惩罚。法网恢恢终是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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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中,日本人固然是罪行滔天,犯下了永远不可救赎的罪过,但是比日本人更可恨的,是国内的汉奸,他们背叛了国家和人民,心甘情愿地给日本人当走狗,杀害同胞眼睛都不眨一下,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汉奸成千上万,其中还有很多臭名昭著的汉奸头目,那么在日本战败后,我们是如何处置这些汉奸的,他们是否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代价。
日伪军投靠蒋公,受处罚较轻,仍难逃人民审判
抗战时期的普通日伪军简直是数不清,这些人中有的是天生的奴颜媚骨,想要通过当汉奸获得好处,有些人则是被日本人用家人的性命作威胁,为了保全家人不得已做了汉奸。这么多的人如果全部杀掉,我们国家差不多就要变成一片尸山血海了,而且那些不得已做汉奸的人也罪不至死。
所以在抗战胜利后,这些汉奸中的头目都被判处死刑,其他小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剩下的普通士兵,政府选择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普遍都只判了两到三年的有期徒刑,没有什么犯罪活动的判处一年或六个月,然后就让他们回到社会中去了。
在中国东北还有一支叫做“铁石部队”的汉奸部队,他们是日本人在中国选拔的精英部队,人数居然高达300多万人,这支部队手上沾满了爱国志士和人民群众的鲜血,他们是天生的走狗,对日本军队非常忠诚,主要驻扎在冀东地区,负责围剿当地的抗日武装队伍。
到了战争后期,很多汉奸都嗅到了日本失败的气息,准备提前投靠蒋公,获得将来从轻处理的资本,但是这支铁石部队却顽固不化,一直是日本人忠心的走狗,别人都跑了只有他们还在为日本人作战,等到日本彻底战败以后,他们才感觉到害怕。
但是国民政府对这些人的处置却出乎意料,除了罪大恶极的首领被处死,其余伪军部长以下官员判处无期徒刑之外,剩下的军队居然因为提前投靠,摇身一变成了东北保安支队的人,后来又参加了内战,帮着国民党一起打我方。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这一次落空了,最终胜利的是正义和人民,这些残存的汉奸大多数都被抓了回来,全部判处死刑,老百姓对此拍手称快。
臭名昭著的顶级汉奸,是否也罪有应得,血债血偿
说完了普通的汉奸,我们再来说说那些人尽皆知的大汉奸。汪精卫一定“如雷贯耳”,他早年还作为一个爱国志士刺杀清朝的摄政王,在狱中也算是有些气节,宁死不屈。但是后来他却投靠了日本人,成立了汪伪政府,做了一个人人唾骂的大汉奸。
让人遗憾的是汪精卫并没有机会迎接人民的审判,他在抗战胜利之前就去世了,但是在他死后,他的夫人陈璧君居然恬不知耻地把他和国父孙中山先生葬在了一处,而且他的棺材里放的,还是青天白日旗,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到了审判汉奸时,人们也没忘了他,何应钦奉国民政府的命令,将汪精卫的墓用150公斤的TNT炸药炸开,然后把汪精卫的尸体连带他的楠木棺材,一起送到火化场火化,之后开动鼓风机,将他的骨灰吹散,这就是“挫骨扬灰”。
死了的人没有意识,挫骨扬灰算是最凶狠的惩罚了,活着的汉奸就没那么容易逃脱了。汪伪政府“76号”魔窟的领导人丁默邨,早年曾经加入我方,后来又叛变革命,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汉奸。
他疯狂的屠杀爱国人士,在他的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命,丁默邨后期想要投靠国民政府,反而被诱捕,当他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的那一刻,居然吓得浑身颤抖,连站都站不住了,最后被枪毙。
汪伪政府的二号成员陈公博,眼看自己要凉,偷偷的跑到了日本,想要寻求日本人的庇护,可是日本也面临着审判,哪里能保得住他,很快他就被引渡回我国,判处死刑。剩下的周佛海、褚民谊、王克敏、殷汝耕等罪大恶极的汉奸,全部被判处死刑,一个也没有逃脱,只有汪精卫的夫人陈璧君,因为她并没有犯过什么错,但是一直替汪精卫喊冤叫屈,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死在监狱。
历史会证明,做汉奸是没有好下场的,杀人的时候有多残忍,接受审判的时候也要报应到自己身上,尤其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汉奸,他们无论是早死还是晚死,都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不值得一点点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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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原指汉族中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族或侵略者,为虎作伥,出卖国家利益的叛徒。
汉奸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宋时期,秦桧杀害岳飞后,人们称其为汉奸。
抗日战争时期,有多少汉奸
抗日战争时期,究竟出了多少汉奸?因为统计划分标准不同数据也不一样,有人说200多万,有的说400多万,甚至有的人认为汉奸1000多万。各种数字五花八门。
其实这涉及到伪军的归类问题,据统计,日本投降后,有不少于200万的伪军投降,在加上被消灭的100多万。两者合计300多万人。
日本侵华后,先后在沦陷区扶植了多个伪政权,如伪满洲国、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伪南京政府等,为这些伪政权服务的有上百万人。从道德层面看,这些人应该都属于汉奸。这样算来,抗战胜利后,要惩处300多万人的汉奸,这无疑打击面多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为此,1945年11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处理汉奸条例》,对汉奸做了等级上的划分,将在伪政权内有一定级别的人定位汉奸,并在法律上追责。这样汉奸就划分为道德上的汉奸和法律上的汉奸两类。
汉奸案件最先由军统局负责侦查
1945年9月下旬,国民政府下令,在全国各地逮捕汉奸。军统机构内设立肃奸委员会,主要追捕级别大的汉奸。各地方政府负责追捕地方汉奸。
戴笠的指挥下,军统分别在上海和平津诱捕了杨揆一、项志庄、王荫泰、王克敏、殷汝耕等人。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共捕获汉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军法机关审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员会讯问查办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
1945年到1947年是国民政府侦查立案的重要阶段,全国各地汉奸案件涉及总人数44588人,侦查结果,不起诉包括罪嫌不足13979人,行为不罚954人,其他理由3442人,共计19629人,起公诉的总人数有252640。
集中审判阶段
在审判汉奸时,对罪犯量刑当时有一个标准:
1.死刑:
与日本合作的傀儡组织,如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和汪伪政府的最高首领;
伪省长。
如,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荫泰,1945年12月5日在北平被军统逮捕,1946年4月20日由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死刑。
大汉奸殷汝耕,被判处死刑后,不服一审、二审判决,连续上诉,最终被最高法院驳回,维持原判。1947年12月1日被执行枪决。
2.无期徒刑:
伪部长。
3.有期徒刑:
伪次长为7至15年;
伪局长为3至5年;
一般通敌者处以2年6个月徒刑。
1946年到1947年,全国25个省,汉奸案件执行核准人数11849人,其中死刑15人,无期徒刑95人,有期徒刑3144人。执行刑罚总数33721人。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审判汉奸过程中,出现过两次高潮;
第一次出现在江苏高等法院审判陈公博、褚民宜、梅思平等伪政权首要分子。
第二次首都高等法院公审周佛海、丁默村等人。
随着全国范围内大赦的进行,周佛海被蒋介石特赦,改判无期徒刑,审判汉奸工作在1947年底基本趋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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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环境的原因,二战后对汉奸的处理采用了“法不责众”和“首恶必办”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叛国行为特别严重的,也就是“大汉奸”、“汉奸头”(其叛国行为为人所共知,由社会影响的,例如汪精卫。当然他死于暗杀)采取了严惩措施。包括死刑(枪毙)、无期徒刑等。
2.在汪伪政府部门担任一定级别公职的人员,处以有期徒刑,量刑标准根据个体情况而定。但一般在这个级别的,量刑都在5年以上。
3.“皇协军”类型的低层次的汉奸。由于数量庞大,一般从轻处理。如果没有直接的人命案,就处以5年以下的徒刑。更轻的,可能拘禁数月,处罚款等等。还有个别的,比如有特殊才能的,由于当时国民党忙于内战,被聘用了。
其中大部分都是为日本人办事的“皇协军”。对于那些被迫参与、并非罪大恶极的人,都宽大处理了,有一些判了几年刑,有一些直接就放回家了。
另外大部分伪军,编入国军序列,当时国民政府就收编了100万的伪军来当作正规军,还有70余万的保安团以及零散的汉奸特务被整编。而且在当时,只要伪军汉奸提前“投诚”国军,并且反共意识强烈,然后通过钱财贿赂国民党专员,瞬间变成了委曲求全的“民族英雄”。
抓捕汉奸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恶贯满盈的大汉奸。
1945年9月23日后,军统局用“鸿门宴”的方式,开始在从南京到北京范围内诱捕汉奸的过程,到12月,捕获4291人,军法审判334人,移送其他部门讯查者24人,在押期间病死者43人。根据1948年间的一个统计结果汇总,截止1947年10月底,各地区审判方面的处理汉奸情况是这样的:结案25155人,其中判处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不含之前的军法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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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惩戒了大部分汉奸,汪精卫被掘墓鞭尸,川岛芳子等大批伪满汉奸被执行枪决,国民党各级政府都执行了当时中央政府命令惩戒汉奸,当然也有很多被特赦了的,如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一些大臣等等。不过确切的说,溥仪和川岛芳子应该算叛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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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彬,我来回答
对于汉奸无外乎几种处理方式,枪毙,关押,教育收编。
具体如何处理还要根据情况而定,那些罪大恶极的汉奸自然是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抗战胜利后大量的伪军被国民政府收编,有一些而有一些汉奸隐姓埋名逃过了国民政府的清缴,但到了新中国成立后依然难逃法网。
龟山松太郎就是其中之一,说到这不少人就要好奇了,我们说的是汉奸你扯什么日本人呢?唉,这个龟山还真不是日本人,而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此人原名刘逢霖后来,改名刘雨田。(1870—1951) 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泡子村一个大地主家庭。
年轻时两次参与科举名落孙山开始怪罪政府,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后刘雨田受日本间谍的蛊惑加入到日本帝国主义的阵营开始了它罪恶的一生。
它给日军充当向导筹措物资帮助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甲午战争后它被清政府通缉不得已逃到日本受到重用,刘雨田加入日本国籍改名龟山松太郎继续帮助日本人残害同胞。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爆发,刘雨田变卖祖上田产房屋购置两架德式战机用以帮助日军侵略中国。另一方面它还帮助日军压迫当地百姓宣扬奴化思想巩固伪满政权。
到了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日本人抛弃了它,这个日本走狗化名何文泉靠积攒的财富东躲西藏勉强度日逃过了国民政府的汉奸追缴。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951年刘雨田被辽宁新金县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极刑,这个时年81岁的辽南第一大汉歼终于结束了它罪恶的一生,逃过清政府,国民政府的清缴最终还是逃脱不掉人民的审判,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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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抗日战争中严格来算汉奸有数百万。
数量最多的是伪军,间接或直接被日军管辖的伪军有200多万。
抗战结束后罪大恶极的伪军头子一般都会枪毙,伪军士兵则大多数被国军收编了,还有一小部分被共军收编。老弱病残的发还回家自求生计。
替日军的军工厂或者其他场所干过活的人一般没什么惩罚,甚至工业基地被中国接收后,原先的工人还可以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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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杀二逮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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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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