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天郭芙证券的一名辞职员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出示了自己的辞职声明,显示自己最近一次支付的工资超过了-8万元。据了解,这是因为公司要求离职员工返还今年提前发放的奖金。
中天郭芙证券多名从投行辞职的员工表示,最近辞职的同事约有10人被要求退还“离职结算”,否则无法获得离职证明或加入新单位。
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中天郭芙证券秘书长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对方表示“离职结算资金”的退还属于公司制度。当记者向他询问文件内容时,对方表示这是内部审批文件,未经批准不能公开。
北京浩天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进锋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公司不得要求离职员工返还已支付的工资。公司威胁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离开,做分期付款。
除了获得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并完成工作交接外,中天郭芙证券多名员工近日表示,在辞职期间,均通过公司微信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要求退回今年已发放的奖金,否则无法完成辞职流程并取得离职证明。
这些离职员工表示,公司要求退还的奖金是预付金,这是2021年的政策,主要是为了稳定投行团队,按照大投行板块各部门的项目储备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金额由团队负责人自行确定,并经公司投资银行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奖金将与2021年1月至9月的月薪一起发放,每人每月1万至2万元不等。
这些员工说,8月份一个同事离职,根本就没有返还奖金这回事。9月,一位同事离职时,并未返还上述奖金,而是签署声明公司保留追索权。
这些前员工表示,经与前员工确认,公司并未公布任何关于发放预发奖金、要求员工返还奖金的书面制度文件,公司也从未向员工提供相关的书面制度文件。
为了拿到离职证明从而顺利加入新公司,部分辞职员工选择一次性支付上述离职结算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别辞职员工的提议下,中天郭芙证券与部分辞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辞职员工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增加分期付款条款,约定上述离职结算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六个月内退还。
在几位离职员工签署了带有分期付款条款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后,公司最新的要求是,打算离职的员工要签署《补充协议书》的复印件,并要求公司其中一位员工作为丙方(担保人)签署协议。协议中明确丙方同意对乙方退还协议约定的离职结算款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逾期不退或不能退的,担保人将无条件为乙方偿还
很多离开投行的员工表示,因为手头资金不够,如果不签这个分期合同,就拿不到离职证明,会影响进入下一家公司。因此,该分期付款协议属于公司胁迫,为无效合同。与此同时,这些前雇员声称,他们保留了被迫签署合同的相关证据。
此外,一些打算离职的员工
财务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7.41亿元、1.57亿元、1.82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61.8亿元,净资产48.96亿元。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6349.53万元。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15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