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职场女性的生育困境越来越受到关注。一些职场女性在怀孕时权益受到侵害,甚至被公司辞退。那么,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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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江海说法”
一起来学“典”知识
司法厅江海民法典普法专栏特邀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飞解决公司在工作场所辞退孕妇问题。
情况
一位女士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两年了。最近她发现自己怀孕后,被公司领导逼着辞职,比如不断放大自己的错误,无故训斥,恶意诽谤,逼着她写下一份足以让她辞职的说服/提醒的面试记录。公司的种种行为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她认为自己能胜任现在的工作,自己没有错,但是公司领导的霸道让她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她想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除非女性员工要求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
然而,一些雇主并不以怀孕为由解雇女员工,而是使用其他方法“曲线裁员”。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关于过失解雇的规定,我们寻求解雇孕妇的理由如下:
一、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二.试用期内的孕妇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三,孕妇严重失职。
四.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5.孕妇做兼职,影响自己的工作。
六、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释法
李飞律师表示,为了辞退她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领导不仅想在精神上压迫她主动辞职,更有可能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孕妇严重失职为由辞退她。因此,提醒她查看员工手册,避免违反规章制度。
对于不满意她的工作,认为她不称职的领导,首先要理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驳自己不是不称职,并留下书面记录;其次,他坚决拒绝在警告上签字。最后,记录公司领导令人信服的谈话,为可能的后续仲裁和诉讼准备证据。不要因为公司领导的情绪刺激而主动离职,这样不仅能享受到怀孕员工应得的福利,还能获得公司因非法辞退孕妇而必须支付的经济补偿。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孕妇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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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卓颖】
【编辑 孟令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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