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代销华夏幸福的信托产品(华夏幸福信托平安银行代销违约)

自今年1月华夏幸福爆出信用危机以来,杜先生就再也没有睡好觉。

自今年1月华夏幸福信用危机爆发后,杜先生就再也没有睡过好觉。

杜某家属委托其购买的鑫886玖通基金会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智信886”)第三期3000余万元后来逾期。九通基金会是华夏幸福(600340)的全资子公司。SH),该产品的担保人为华夏幸福。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杜先生,很多投资者从平安银行购买的华夏幸福信托产品也出现了逾期。据不完全统计,平安银行“代销”的华夏幸福系列信托产品共有10种类型、33个子项目,一直到去年12月仍在销售。该系列产品由6家信托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近120亿元。今年2月2日华夏幸福宣布首次债务违约后,这些信托产品无法赎回。

在采访投资者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他们普遍反映财务经理反复强调平安集团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潜台词让我们觉得平安银行会垫底”。在QFII审核过程中,也存在各种违规操作:有的投资者购买了上千万的产品,却只是一个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有些榜单是财务经理极力推荐的,知道很多人集资。

同时,投资者对平安银行在一系列信托产品中的角色产生怀疑,认为其不仅是“代销代理人”,更是“实质管理人”。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和记者了解到的信息,10只信托产品中有9只的托管人、推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均为平安银行。但在上述产品的前期推广、销售、售后投诉过程中,6家信托公司始终处于幕后。不少投资者还反映,平安银行告诉他们,信托公司只是渠道,“平安银行会对客户负责”。

一名大学生的3000万投资冒险

“当时他(财务经理张)推荐这个产品,说中国平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是华夏幸福的第二大股东,产品不会有问题。”来自山西太原的杜老师回忆说。

杜老师告诉记者,自从在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认识张后,每当他购买理财产品时,都会选择家里某个人开一个新账户。这一次,他们家选择了杜先生的弟弟,他没有在平安银行开转账。“他告诉我,‘银行会为新开业的客户购买产品支付一些费用,也会帮助他们在新的一年里有一个好的开始’”。

但问题来了。首先,杜的弟弟还只是个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风险评估肯定会失败。其次,当时他的身份证过期了。

“原来,我哥哥的考核是R3级。当时财务经理让我重新做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问题中选择C项或D项向R4提出,这样我就可以购买(这个产品)。”杜老师说。

不过身份证过期有点难,有经验的理财经理也很难:身份证正面照片来自大学生本人;带有有效期信息的身份证照片来自杜先生。

投资人资格通过后,2020年4月,在张的指导下,杜先生操作平安口袋银行APP,购买信886三期产品3000多万元。

产品成立于2020年4月8日,产品期限为一年。利率是6.3%。该产品共6期,全产品已发行20亿元。

九通基金会是华夏幸福100%持股的公司。信托合同显示,信托资金用于转让九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怀来鼎兴100%股权,华夏幸福将其持有的廊坊净裕项目7.5%股权进行质押,并对信托资金的还款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杜老师还发现,智信886在促销期间,在产品说明材料中显示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然而,当产品违约时,杜先生转身查看APP中的合同,却突然发现产品风险等级变成了“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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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航源家族办公室总经理陶思源向记者解释,“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管理办法》),无论是中风险还是高风险,首先产品的风险等级要与投资者的风险等级相匹配,银行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水平的理财产品;其次,银行需要在宣传和销售文本中如实披露产品风险的重要信息。”

记者致电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财务经理张,杜先生说了,但对方一直没有接电话。“这些天我打电话找不到他,”杜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还致电分行行长谭女士,询问产品购买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理财经理是否“积极帮助”投资者达到“合规要求”。谭女士告诉记者,相关事实正在核实中,截至记者发稿时,她尚未收到银行的相关回复。

教师合同生成后,产品正常支付两次利息,一次在2020年6月,一次在2020年12月。到2021年4月,产品到期,本息全部付清。但在此之前,该产品无法赎回。

事涉120亿信托理财

记者加入了平安-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联合微信群,群内投资者近50人,存在类似问题。

:都是在理财经理强调平安集团是华夏幸福二股东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些信托产品,金额都在300万元以上。

除了杜先生,群里多名投资者也反映平安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客户操作,以满足“投资者适格”的要求。

120亿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违约,平安银行遭质疑不止是“代销”120亿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违约,平安银行遭质疑不止是“代销”120亿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违约,平安银行遭质疑不止是“代销”

投资人联合起来做了一项统计,并给了记者一份资料: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间,平安系华夏幸福产品,通过陕国投西部信托、民生信托、华澳信托、银河资本和中诚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共发行10款、33种分项信托理财产品,合计募集资金规模118.79亿元。

这10款产生分别是: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共6期)、陕国投华夏幸福永续债(共3期)、西部信托江城5号(共4期)、6号(共6期)、民生信托-至信 886 号九通基业股权收益权(共5期)、华澳·臻鑫311号(九通基业)、银河资本-华夏幸福永续投资1号、中诚信托·鼎信华夏幸福1号(以上产品末尾省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字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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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华夏幸福的资金危机,自2020年12月就已有显现。目前公开信息可以查到,华夏幸福最早暴露风险是在2021年1月。

2021年1月29日,中诚信国际下调华夏幸福评级由AAA至AA+,原因为新冠疫情叠加环京地区房地产调控政策严厉导致公司销售金额及回款同比下滑,经营业绩承压,财务状况恶化。

2021年2月2日,华夏幸福正式发布公告,称公司发生52.55亿元债务逾期,涉及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债务形式,未涉及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随着违约的序幕拉开,截至11月29日,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的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债务本息合计达1013.04亿元。

平安银行是代销还是主动管理

在出现逾期兑付后,杜先生与平安银行该支行行长、太原销售老总等多人交涉,杜先生提供的多份录音材料显示,相关人员明确表示,他购买的这款产品,民生信托只是个通道,“有啥问题找平安(银行)就行”。

那么这些产品平安银行是否超出了“代销”银行的角色,信托公司起到怎样的作用?记者致电上述6家信托公司的其中三家客服电话,他们给的答复大多是,“先找平安的理财经理”,但追问谁是主动管理人时,客服都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其中,西部信托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平安本来就是华夏幸福的(二股东),所以他们平安银行肯定是最清楚现在项目最新进展的。”

记者接触的多位投资人也向记者反映,在产品违约后,平安银行理财经理们的回复大多是,“找信托公司没用,就找平安”,这与他们在产品前期销售过程中的表态颇为一致。

上述投资者联合后发现,产品除了销售方为平安银行外,还有的共同特征是:保管人/保管银行都是平安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监管方也都是平安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也就是说,平安银行兼保管人和监管人于一身。

120亿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违约,平安银行遭质疑不止是“代销”

记者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托合同材料,发现除了平安—华澳—华夏幸福这款产品没有监管银行这个设置之外,其他9款产品的保管人、推荐机构、监管银行都是同一个:平安银行。

投资者据此认为,这些项目就是平安银行设计的,“这些信托公司都是通道”。

陶思源告诉记者,常见的信托合同,保管人是银行;监管方一般是信托公司。如果信托公司是做主动管理的,一般都由其做监管人。“因为证章照全部是在监管人手上,它同意才能放款。所以一般信托公司会牢牢抓住监管方这个角色。”

是否与二股东角色存在冲突

根据华夏幸福的公告,2018年7月30日,中国平安(601318.SH)以137.7亿元价格持有华夏幸福总股本的19.7%,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2019年4月9日,中国平安再次斥资42.03亿元受让华夏幸福5.69%股权。

2020年6月~12月,中国平安开始向华夏幸福陆续注资:6月,华夏幸福向平安养老发了50亿元永续债用于PPP项目;7月,向平安资管发60亿永续债用于 PPP项目;9月,向平安汇通发10亿永续债用于PPP项目;12月,华夏幸福完成与中国平安3.4亿美元一对一私募债发行。

作为华夏幸福的二股东,中国平安还不断通过平安养老、平安资管、平安汇通等平台为华夏幸福注资,这使得平安银行与华夏幸福的关联关系越拉越紧,而平安银行“代销”华夏幸福产品的角色,也更加模糊。Wind资讯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中国平安直接持有平安银行49.56%股权,并通过平安寿险及其普通保险产品合计持有平安银行8.38%股权。

据《理财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与该行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对于代销者和二股东角色冲突的质疑,上海公源律师事务所贺宽律师认为,这不是关键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平安银行是不是‘实质管理’的受托人,而受托人是否把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

他表示,最高法《九民会议纪要》明确了“卖者尽责,买方自负”是这类民法案件实践的处理原则。

“根据《信托法》,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如果处理的事项已经存在既有风险,且该风险在未来仍然存在并持续扩大中,则受托人应当进行规避,如果受托人违反了谨慎管理义务,应当责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告诉记者。

让投资人再成为贷款人?

杜先生的产品4月份到期后,7月份他去找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该分行从行长助理到销售老总,再到理财经理,给出这样一个方案——用购买的华夏幸福产品做抵押,可以贷出所质押总金额的70%,以对冲他未得到兑付的本金,且免两年利息。

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资管新规不允许刚兑,目前没有别的办法,所以银行想到这样一个折中的办法。

“给我说了好多遍了,硬让贷”。杜先生不是没有资金需求,但他担心这种变相拿回钱的方式,可能会违规。

对此,记者致电杜先生购买信托产品的平安银行太原某支行,该支行行长亦表示,如果杜先生急需要用钱,是可以走“私信贷”途径的。

记者在上述投资人群里发现,其他投资者也反映,出问题后,平安银行建议让投资人成为贷款人。

120亿华夏幸福信托产品违约,平安银行遭质疑不止是“代销”

杜先生告诉记者,在平安银行APP上,买了至信886产品的投资人,可以“无缝链接”至“私信贷”的业务模块。“它是系统内生成的,合同上直接就写投资人的名字。只要我们签字就可以了。”

律师制止了杜先生办理“私信贷”的冲动,其理由是,虽然可以拿到部分本金,但从合同条款来看,杜先生每个月都要还款,没有还款就将被视为违约;而且质押的至信886号产品价值“缩水”的话,还要从杜先生其他资产里面拿出一笔钱还。

“我不想从投资人的身份,再变成贷款人。”杜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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