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怎么写?)
5月20日,有两位明星官宣离婚,网友排队吃瓜。婚姻不易。当无法前进时,现在大多数人选择和平离婚。1348律师今天教你如何在《民法典》实施后签署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供应信息网(www.weixiangbaishi.cn)
[《离婚协议》基本要素]
一个
双方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二
双方自愿选择协议离婚,并明确何时何地登记结婚。
三
双方承诺不存在不适合使用离婚冷静期的家庭暴力、虐待等案件。
四
双方承诺已忠实、妥善、完整履行婚前告知义务,不存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003010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
第1052条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遇虚假情况,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动词(verb的缩写)户籍和子女姓氏的处理。
通过协调户口迁移,明确子女姓氏,可以有效避免离婚后的纠纷。
不及物动词儿童抚养和探视权协议。
儿童监护权。
明确孩子由男人/女人抚养。
(二)子女抚养费。
实践中,如果对子女抚养没有具体约定,通常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建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每月承担固定生活费,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对于教育、医疗、差旅等大额支出,双方平等承担,对方在付款人提供支出账单后一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其应承担的部分。
(3)探视权。
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可以约定每个月的固定日期,也可以约定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家长可以提前x天通知家长,随时探望,但具体地点和交通方式要协商。
003010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PS:双方可以约定侵犯探视权的后果,比如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七、关于夫妻之间的补偿,有补偿协议。
(1)赔偿。
003010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他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配偶赔偿,另一方配偶应予以赔偿。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困难帮助。
003010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负担得起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过错损害赔偿。
003010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八、关于债务和财产分割的约定。
(1)债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离婚协议中关于婚姻关系期间债务的约定可能不是
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存款
建议约定款项交付的方式和时间。
(三)不动产
实践中如果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况,通常做法是一方分割到房产,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民法典》施行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成年前,为抚养子女一方设立居住权。
PS:关于不动产的约定切记进行过户登记,建议将一方配合进行产权过户登记明确约定为《离婚协议》条款。
(四)车辆(也要过户登记)
(五)股权
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补偿是股权分割最简单的一种形式,但实践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分割往往涉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因素,建议进行个案咨询。
(六)虚拟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也属于财产。如网络账号、比特币、网络游戏装备等,具备一般商品属性。
(七)孩子接收的礼物、压岁钱等
现在的小朋友往往出生后就会收到长辈赠与的一些贵重金属饰品、压岁钱、生日红包等等,建议明确该部分财产归孩子所有,父母双方均不得擅自挪用、占有。
(八)隐瞒财产
建议明确财产分割基于《离婚协议》中列明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行为的,依法承担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九、违约责任
十、产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及律师费用等维权费用的承担
十一、列明男女双方的送达地址
十二、《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2348律师提醒
1.《离婚协议》关于限制再婚权利,限制再婚后生育子女、限制再婚后所生子女继承权的约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并不是签订《离婚协议》后婚姻关系自然解除,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后夫妻关系才解除;
3.《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产生法律效力,但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若一方拒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另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签订《离婚协议》后,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前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成立未生效,协议内容仅能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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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公法处、省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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