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用自己的房子办公不租房,需要交房产税吗?
企业代为缴纳房产税的,可按房产残值的1.2%从价计征,按季预缴。对于免租金使用,房产税的纳税人仍然是产权人,而使用者只是代其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应税单位和个人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而不出租的,应按房产残值缴纳房产税。
2.跨省异地建筑安装工程个人所得税已由工程所在地全体职工全额代扣申报。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能否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不同省、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全额扣缴全部职工的详细申报。实行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予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3.水土保持补偿有哪些优惠政策?
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二)农民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或者翻建自有房屋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五)军事设施建设;(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4.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需要分期申报缴纳吗?
按照规定适用的税种一次性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三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为基础,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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