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找张雷律师 张雷律师 普法天天讲 北京张雷律师
律师提醒:慎签装修合同,防家装黑洞 随着春季的到来,进入了家庭装修的黄金季节。质量合格、外装美观的房屋是业主们的装修目标,可是业主在与装修公司打交道中,往往会发现存在大大小小的陷阱,让业主防不胜防。
一、消费者预付全额款 黑心公司人去楼空
2008年7月份,某装修公司打出巨额优惠的广告,刚刚拿到新房的李某怦然心动,后至该公司面谈,公司报价装修费用为58000元,但是要求全额付款。李某开始对全额付款比较犹豫,但想到比市场价格便宜20%,并且公司坐落在本市著名的装修一条街上,看上去规模很正规,觉得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就与该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支付了全部的装修费用。该公司完成了部分工程后,突然停止了工程,并且失去了联系。李某前往该公司才发现是这家公司竟然一夜之间人去楼空。李某将该公司告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装修款项。但是该公司负责人一直下落不明,给李某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提示: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装修公司的“优惠”许诺。首先要看清装修公司的证照是否齐全,不要轻易选择马路装修队。其次要注意付款方式,一般家庭装修应采取分段付款,即完成一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即付这项工程款,竣工时再作决算,不要一次预付全部工程款项,以防上当受骗。再次,要签订详细的合同,一旦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出现携款潜逃的情况,建议业主马上报警。否则如本案中的李某虽然胜诉,但是由于被告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李某的损失难以得到实际履行。
二、装修质量惹诉讼 业主拒付装修款
陈某与装修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总价款78500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即派人进行施工,并于2007年10月18日按合同约定完工。在验收过程中,陈某多次口头表示对装修质量存在异议,但其最后仍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入住,后陈某拒绝支付装修公司尾款11000元。装修公司遂将陈某告上法院,请求陈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陈某则辩称拒付工程款的原因是因为房屋装修质量存在问题,但陈某经过法庭释明,仍不肯向法院申请房屋装修质量鉴定。法院判决陈某支付装修公司拖欠工程款11000元。
提示:业主与装修公司因为装修质量发生的纠纷非常多见。首先,业主应当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正规装修公司基于自身的信誉、经验等方面的因素装修质量基本可以保证。其次,虽然各装修公司能够做到基本的装修标准,但是细节性的标准各不相同。所以业主签订装修合同时越详细越好,千万不要嫌麻烦,以免装修公司日后钻空子。再次,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验收,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应及时起诉,必须在交接单上注明签收房屋不等于承认和接受装修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千万不能擅自入住,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后,如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纠纷业主最好应在诉讼中申请对房屋装修作质量鉴定,以取得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如业主不能举证将有可能败诉。本案中陈某由于没有在交接单上注明存在的质量问题,在诉讼中不能举证装修质量问题,所以其以装修质量不合格拒付装修款的辩称不能被法院采纳。
供货与安装互推脱 地板开裂谁应担责
2008年5月,张某委托一家装饰公司装修房屋,根据装修合同约定,木地板由张某自行采购。装修公司将张某买来的木地板铺设了一周就出现了问题,铺设的木地板严重翘起,连门都关不了。装修公司告诉张某是购买的木地板本身存在问题,张某找到供货商,供货商却称地板起翘是铺设问题,应该由装饰公司负责。张某找到相关部门咨询检测事宜,却被告知检测需拆封一箱同批号木地板,加上上门检测需要的检测费将近6000元。而张某认为买木地板总共花了7000多元,如此检测实在得不偿失。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最后以木地板供货商和装修公司分别赔偿张某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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