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很多人眼里都是公司,没有区别。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最起码他们在股份回购上是有区别的。股份回购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华正金融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不同的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的评估权,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的评估权,但与前者不同。而且不限于此,公司还可以在其他情况下主动回购。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往往是大股东欺负小股东的手段。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财产涉及公司结构和资产发生根本性变化,从而改变股东原有投资预期。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份有限公司:只规定“股东因不同意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
2.价值取向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根据异议股东的要求被动回购股份,立法目的仅限于在资本多数决下给予中小股东一个退出机制,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护其免受不公平待遇;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回购,尊重意思自治的案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具有较为宽泛的价值目标,用于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1)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2)防止敌意收购。
(3)股份回购当公司股票行情不好时,要增强社会投资者的信心。
(4)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的实施。
(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6)股份回购也是国有股退出的重要方式。
3.两家公司的后续程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
回购后,必须进入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第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取得股东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后可根据不同情况转让或注销。
中融提醒您,股东退出权机制不是真正的股份回购,没有进一步规定条件、程序和股权处置。以上是为大家总结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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