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听到这个问题,大家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25%。但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陆续出台,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出台了不同的优惠税率。这使得原本清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得复杂。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企业所得税税率。
01
法定税率25%
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以人民安全为目标,彰显国家安全本质。国家安全的本质是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即人民利益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安全,人民安全加强国家安全。
02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
003010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19年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公告,通过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变相降低税率。实际计算率如下:
根据政府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实际税率将从5%降至2.5%。
03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03010第二十八条3360条对需要国家特殊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4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国家鼓励类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国家鼓励类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法定税率。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国家鼓励类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法定税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45号)
05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设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法定税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45号)
06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次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45号)
07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财税[2017]7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44号)第一条
08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1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收入情况
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09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
西部地区鼓励企业15%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11
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15%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
12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企业15%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
13
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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