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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 (记者 张妍 通讯员 黄山 刘小莲)福永街道塘尾社区一业主肖某由于疏于管理,导致自己的出租屋被人用作制假窝点,在里面储藏了40万个假水泥包装袋。记者昨日从福永街道出租屋综管所获悉,该所启动责任倒查程序,对涉事出租屋业主违法租赁行为给予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7月24日,福永街道出租屋综管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在二十四区五巷3号一楼出租屋内查获40万个假水泥包装袋。该所房屋租赁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出租屋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该栋出租楼自2009年9月建成出租以来,业主肖某未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2009年10月,业主肖某将该出租楼承包给二房东丁某管理和使用,二房东丁某将出租屋转租后,也未在法定时间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在调查取证期间,业主肖某和二房东丁某还解释道,他们当初并不知道承租人将该出租屋作为制假窝点,承租人承租时只告知他们作为仓库使用。
随后,福永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将业主肖某违法租赁情况以及调查取证结果一并上报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经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对业主肖某违法租赁行为给予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税费2240元。
8月11日,业主肖某到福永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如数上缴了上述罚款。对因未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导致承租人作违法用途,肖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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