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信息:
乙方(劳动者):
名称:
Id号:
地址:
联系信息: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定期。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本合同期满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没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起终止。
(3)完成一定工作期限任务的劳动合同。来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上岗并从事相关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主要在该地工作,但也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出差。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根据调整后的工作岗位确定一方的工资;乙方不同意调整的,甲方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如乙方有严重错误或故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流程,自觉提高安全意识。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乙方实行工时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甲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3)工作时间不规律。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由乙方安排.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加班和休假规章制度.符合要求的加班,甲方应按照其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年度内支付加班费或给予相应的休假和补休。
动词(verb的缩写)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乙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当领取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为人民币(税前),试用期结束后为人民币(税前)。
第十三条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甲方每月(或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根据经济效益、乙方的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奖金计划,发放奖金
条 甲方应按国家及乙方主要工作地的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在乙方主要工作地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薪酬方案、客户渠道名单、业务模式等)。乙方所持有的记录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报告、笔记和其他形式的载体(包括电子版本)均归甲方所有。非因甲方业务需要并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复制、利用或向他人泄露或提供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乙方也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反行为采取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其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乙方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其已签收的甲方规章制度和甲方不时向全体员工公示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 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在甲方的规章制度中有所规定,乙方应按照该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及财产,或者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等中做相应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扣除完毕后仍有剩余部分需要赔偿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采用书面的形式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服务期、竞业禁止或知识产权的协议)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如乙方住址有变化,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除非乙方已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甲方将文件发送到本合同中所列的乙方住址,即视为文件已送达。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劳动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
(以下无正文是双方签字处)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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