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12月31日(农历2021年11月28日),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案被告人获死刑。
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案被告人获死刑。死刑—死缓—死刑!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北京时间2021年12月31日,据“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四川高院12月31日针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发布了情况通报:以故意杀人罪判…
2021年12月31日(农历2021年11月28日),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案被告人获死刑。
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案被告人获死刑。死刑—死缓—死刑!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北京时间2021年12月31日,据“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四川高院12月31日针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发布了情况通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因家庭纠纷持尖刀连续捅刺女婿邹某及其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邹某、杨某芬当场身亡,邹某海抢救无效身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
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改判依据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邹、杨两家近亲属则提出,出具谅解意见的是张志军女儿张某,他们对此不知情。
2021年4月23日,邹、杨两家近亲属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表示拒绝谅解张志军,希望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判处张志军死刑(立即执行)。2021年5月6日,四川省高院出具启动再审决定书。
同年8月20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开庭。此次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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