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银行贷款利息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回复:
不可能。
参考:
国家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纪实:
对方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对方开具的发票作为企业费用税前扣除凭证。即如果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发票必须作为抵扣凭证。
过去,一些企业(如银行)用利息单代替发票给他们,而不是按规定开具发票。2018年28号公告发布后,必须按规定开具发票。否则,相关企业发生的利息将不在税前扣除。
问题2
单位招用临时工时,支付的款项是按工资还是按劳动报酬从个人所得税中代扣代缴?
回复:
临时工与单位有雇佣关系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临时工与单位无雇佣关系的,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参考: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体劳务活动,即在事业单位、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受雇所取得的报酬;
劳务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能,提供各种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有就业和被就业的关系,后者没有。
问题三
为子公司员工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回复:
子公司员工不是本企业员工,母公司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不得税前扣除。
问题四
我的公司经常报销顾客的票款。能包含在差旅费里吗?
回复:
不,它应该包括在商务招待中。
你在财务工作中有没有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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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
去年我公司认证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20万元。忘记扣了。我现在可以申报扣除吗?
回复:
可以,你公司去年未按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2020年3月1日后可以申报抵扣。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将获得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抵扣申报时限。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使用上述扣税凭证信息。
问题六
外部员工刘师傅的劳务我支付10300元。你能告诉我20%的预扣税款是基于含税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吗?
回复:
预提税应按不含税收入计算。
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元
代扣税款=10000*(1-20%)*20%=1600元
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基础为不含增值税的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中扣除已缴纳的含税增值税,然后再扣除费用。
参考文献2:
2366北京中心回复:您好,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中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然后再扣除费用。
问题7
如何确定一个人是否需要进行纳税结算?
回复:
根据这个原则,我们可以把握:
居民,2019年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纳税:
(一)综合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
当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时,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补税。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问题8
公司买了口罩分发给员工上班戴。包括在福利费用里吗?
回复:
建议纳入劳动保护费。
借:管理费等。-劳动保护费
应缴税款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问题九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复:
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提醒:
不要误解为月3万元或者月10万元免征。
问题十
企业租用员工个人车辆用于经营,支付租金的时候需要取得发票吗?
答复:
不一定。
1、企业租用个人车辆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对方为非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发票(包括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同时,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问题十一
我公司每年都要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请问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
年底计提坏账,由于只是计提了,尚未实际发生,不得税前扣除。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注意:
应收账款坏账允许税前扣除的三个条件:
1、实际发生了;
2、会计上做了损失处理;
3、年度汇算清缴也做了申报扣除。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 第 25 号)第四条规定: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问题十二
企业账面上欠股东个人应付款100万元,能否转为实收资本来增资?
答复:
可以的。
需要有股东跟债权方关于100万元债权的确认书,再就是股东会决议中约定债转股增资,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 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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