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 】两人通过非法手段残忍剥夺两名儿童的生命,真是让人愤怒,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丧心病狂之人,简直就没有人性。所以一审判决中描述到“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从权威渠道获悉,重庆姐弟被生父从楼上扔下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在法定上诉期内递交了材料,提出上诉,且被告人叶诚尘在一审宣判后不久,新委托了重庆当地的一名资深刑辩律师。

  据接近张波家人的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张波家人并不知道他上诉的情况,其家人也没有为他请律师。

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女被告人叶诚尘新委托了一名资深刑辩律师
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女被告人叶诚尘新委托了一名资深刑辩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王恩海、北京鼎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告诉澎湃新闻,被告人提出上诉,意味着姐弟坠亡案已进入二审程序,重庆市高院会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同时,按刑诉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此前报道

  11月28日,“重庆姐弟被生父扔下楼坠亡”一案开庭,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一审均被判死刑,未当庭表示上诉。判决书载明,如果被告人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重庆市五中院或直接向重庆市高院提出上诉。

  据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消息,当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12月28日下午,孩子们的生母陈某霖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一审不是结束,直到张波与叶诚尘伏法之前,绝对不会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一审之后还有二审,二审之后还有死刑复核,两个被告也许还会有许多脱罪、轻罪的手段、说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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