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或者对方已经停止经营,债权人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执行不了任何款项。首先要明确,打赢官司和最后拿到钱是两个程序。很多债权人是打赢了官司才知道这个概念的。那么,胜诉后如何强制执行拿到钱呢?
1、胜诉判决生效后,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用自己内部的五查系统对这个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有财产就会查封、冻结、划扣、拍卖。并要求该公司主动申报财产情况,并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限制高消费措施。
2、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申请人可根据《公司法》及执行追加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追加还钱的责任椎体,如追加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主要分析该公司是否有出资不实,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抽逃出资的情形。
3、调查该公司是都有对外的债权未收回,如果有第三人债权,则可以追加执行第三人的债权,或者提起代位诉讼。把别人欠被执行公司的钱追回来还债,关于第三人债权调查方式可以在公开的法律网站查询。(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
4、如果发现该公司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资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的,或者股东、法人代表离婚转移财产的,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把转让的财产追回来。
5、申请破产清算,追究股东的清算责任。
6、如果通过以上方式还是不能追回钱,也不要放弃,只要已经追究到了股东的个人责任,那就不要急,在这里我们要注意:认缴制下很多被执行公司实际期限未届时,我们还是可以根据九民纪要加速到期的;此外就是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主体时,我们的眼光还是要盯着股东的配偶。换而言之:中国的老板的背后,大都有一个优秀的老板娘,请各位好好品。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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