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是什么?
(一)未实行单独社会职能的企业内部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店、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维修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支付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福利。职工的,包括企业支付给外地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职工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助、救助金、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家属费、探亲假通行费等。
2.基本的扣除政策是什么?
103010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可以扣除。
3.哪些企业的福利补贴可以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003010(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明确了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条件,第三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企业福利补贴如果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费用,按规定税前扣除。
4.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理核实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3号):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企业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簿,准确核算。未单独设置账簿进行准确核算的,由税务机关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合理核实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5.员工福利费用是否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支出范围,应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用于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者基数的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补贴和补助;
3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脑等不属于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费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员工福利费用有哪些(公司员工福利清单)?
6.单位用职工福利费为个人购买汽车、房屋、电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支出范围,应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用于个人所得税: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从福利基金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和补助;
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补贴和补助;
购买汽车、房子、电脑等的费用。对不属于临时生活困难性质的个人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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