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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
我省将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统筹、整合、优化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构建专业门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学习方式灵活、学习资源丰富、学习手段先进、考试评价科学、服务体系健全的开放自主学习体系,实现四川自考学习目标由学历向能力提升、学习内容由学术知识向职业素质转变、服务方式由考试管理向教育服务转变、服务效果由数量效益向质量标准转变。
注意练习:
专业实践考核学分占40%,本科专业占30%。
据《意见》介绍,根据全国考委制定的《基本职业标准》要求,我省自学考试在基本职业素养的基础上,将加强实际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增加课程学习的灵活性和选择性。充分发挥省招委和考官学校的作用,将体现四川和考官学校特色的课程设置为选修课,增加选修课数量,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专业型、应用型、实用型人才调整的新要求,专业课程应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课实践考核学分比例可达到规定学分总数的40%,本科专业可达到30%。不断完善实践环节培训考核方案,提高实践环节培训考核质量,增强考生实际应用能力。
产教融合:
鼓励自考考生取得《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 X证书)
003010明确,按照“专业共建、课程衔接、功能互补、学分互认”的原则,我省将大力推进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的衔接,打通中职、高职学生升学通道。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 X证书)项目,鼓励考生在获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积极获取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夯实考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学历考试中的几门课程按照同质等效的原则与职业技能证书中的课程进行衔接,衔接的课程既是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课程,也是学历教育课程的一部分。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根据证书的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专业课程,在完成相应的学历教育课程后,依据法律法规取得学历证书。
命题改革:
在考核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职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意见》提出我省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命题工作改革。我省将以提高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调整命题思路,适时调整考试内容、考试标准和试题,及时修订考试大纲,合理确定考试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在考核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对职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提高考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003010规定,我省将不断提高考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构建终结性考试、过程性评价、实践环节考核、学习成绩认证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探索过程性评价试点范围,将开展过程性评价试点的单位由原来的学习服务中心扩大到省内获准开展应用型专业帮扶的考官学校;社会候选人过程评估试点项目;探索过程性评价的试点深度,将作为主干课程的课程调整为课程与专业并行,即同时尝试以专业为单位开展过程性评价。
创新考试内容、形式和手段,大力推进省考课程无纸化考试试点。加强题库安全管理和机考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机考试点。对现有机考试题进行改造和创新,采用适合机考的题型形式。完善能适应多种机考的题库、考试平台和成绩报告,采用考试题库定期导入机考系统,完善与机考模式相匹配的考场环境、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探索在部分省考课程中开展开卷考试试点。
此外,我省还将充分发挥考官学校的优势,强化其作用。依托考官学校学科优势,及时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修订完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支持考官学校将优势专业的精品课程纳入自学考试选修课程;发挥考官学校人才评价优势,积极参与过程性考核,认真实施实践性考核,探索多元化评价体系;发挥考官学校的师资优势,选派优秀教师参与自学考试命题工作,及时更新命题专家库;鼓励考官学校开展各种社会帮扶活动。要进一步完善考官学校准入、激励和退出机制,积极鼓励条件好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担任考官学校,激发考官学校积极性,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记者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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