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商业性”和“公共性”面临再平衡

为促进平台互联互通,保护消费者权益,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与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复旦大学数字研究中心于1月21日举办了平台互联互通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会上,信息与网络安全技术、互联网治理公共政策领域的专家从信息、法律、管理等学科的不同角度和维度探讨了互联互通的难点。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刘典认为,一个庞大的生态互联网平台已经形成,同时属于企业组织的私人领域,承担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平台生态系统不仅服务于其第一,即商业利润,社会也需要考虑一定的公共服务,这就触及了当前数字经济治理的结构性问题。

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商业性”和“公共性”面临再平衡

从基本政策上看,开放外链实现初期互联互通并不难,但开放后解决治理问题就难了。第一,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如何保证整体商业模式处于安全、治理的状态;第二,从主动性来看,新秩序的形成需要新的整体利益平衡的平衡。通过官方政策,可以在短时间内推广链接交换。然而,如何建立新的平台生态秩序,才是平台交易所未来需要回应和解决的核心问题。

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商业性”和“公共性”面临再平衡

如果涉及到更深层次的平台互联,就是如何实现平台公共性从他律到自立的转变。今天的主要平台是,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自然形成规模效应,本能地利用规模效应谋求市场主导权。今天,通过外部的监督,它可以克服本能,考虑一些社会和公共目标。这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或经济政策监管问题,而是数字时代企业、国家、个人之间新的权利义务治理体系和平衡过程。政策执行受企业自主性影响较大,依赖大平台的主动性。企业利益、消费者权益、政策监管,这是一个多重博弈,打破墙壁壁垒,促进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大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也需要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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