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S. Posamantier、Gary Coase、Danielle Solo Wigdamer、Catherine Keefe-Coberman译者/谢文迪我们大多数人都接受了一句老话,即获得一项技能或获取新信息的最佳方式是通过经验。如果你想擅长解决问题,那就尽可能多地解决不同类型的问题。练习,练习,练习!然而,没那么容易。不成功经历的反复积累,可能会增加挫败感。预期失败会增加焦虑。从经验中获益需要一些指导。
从经验中获益需要一些指导。图//Pexels
被马踢到头而获得的超能力
伟大的阿根廷作家博施写过一部杰出的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Funes the Memorious),讲述了一个住在巴拉圭的年轻人,被一匹马踢中头部,获得了记忆某些经历的神奇能力:
他从心底里知道1882年4月30日黎明时南方的云的形状。他可以把这些云与他的西班牙作品中斑驳的条纹相比较,这些作品他记忆中只读过一次。这些记忆不是简单的记忆。每一个视觉形象都和能够重建他梦境的感觉联系在一起,比如肌肉感和热觉。他把一整天的情景重现了两三次。他从不犹豫,但每次重建都要花一整天。
直到最近,博世的故事还被认为是一个幻想。但是在2006年,研究人员发表了一份他们称之为AJ患者的案例研究。AJ和故事中的Funes有很多共同点。她能记得她经历过的一切。她吃过的每一顿饭的每一个微小细节,经历过的每一次社交。她解释道:
我现在三十四岁了,从我十一岁开始,我就有这种神奇的能力去回忆过去,不仅仅是回忆。我可以从1974年到今天的每一天中选择任意一天,然后告诉你一周中的哪一天,那天我做了什么,那天是否有重要的事情发生。只要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日期闪现(或者在任何地方看到一个日期),我就会自动回到那天,记起那天我在哪里,在做什么。
稀少的存在——超忆症能记得生活大小事
这种情况被称为超记忆,或超常自传体记忆。这种情况极其罕见,只有少数人见过。AJ的能力似乎很惊人。某种程度上可以和计算机的能力相提并论。准3354就像一个优盘。它只有一包口香糖的大小,但它可以存储近200万份文件、200首歌曲和30万张照片。然而,如果记住过去的经验如此重要,为什么超记忆如此罕见?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有类似的能力?研究表明,我们大多数人对过去的记忆很少,并且经常扭曲我们的记忆。
答案是,我们心理设置的目的不是记录我们经历的所有确切细节。进化我们的思维去解决具体问题,记忆很多细节并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博施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记下了富内斯自己的看法:“自从世界成为一个世界以来,我一个人的记忆比所有人类都多。老师,我的记忆就像一个垃圾场。AJ也将自己的超记忆经历描述为一次可怕的经历:
它从不停止,不受控制,非常疲惫。有人叫我个人历,有人一听就吓得跑出家门,每个得知我有这种“天赋”的人都惊呆了。然后,他们开始扔给我日期,试图让我失败,但我没有失败。大多数人说这是天赋,但我称之为负担。我每天都在脑子里回放我的一生,简直要把我逼疯了!
像优盘一样,它只有一包口香糖那么大,但却可以存储差不多200万份文件。图//PexelsAJ并不是唯一一个遭受这种情况的人。2013年,NPR报告了一名55岁的男子被诊断患有记忆障碍,他一直患有抑郁症。
我们大脑如何工作的另一个例子是我们识别面孔的能力。虽然人脸识别是信息处理中一个特别难的问题,但是人类却极其擅长解决这类问题。早在1966年,人们普遍认为我们有一种“祖母细胞”,这是一种可以代表复杂但具体的概念或对象的神经元。当一个人看到、听到或敏感地识别出一个与祖母的脸相似的特定实体时,神经元就会被激活。但是,大部分的挑脸细胞并不是祖母细胞,因为它们并不代表一种特定的感知;也就是说,它们不仅会针对特定的人脸被激活,而且无论这张脸的大小、方向、颜色如何变化,它们都可以被识别。
即使是最具选择性的面部细胞也有可能错过某些面孔,更不用说相似度较低的面孔了。
然而,人们可以区分成千上万张略有不同的脸。更何况我们还要在很多不同的情况下识别同一张脸。每次我们看到一张脸,它都会在我们的视野里呈现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光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妆容或者不同的阴影。
影下也有些微不同。因此,如果我们以一个特定神经元的确切感官经验来辨认脸孔,我们就会惨遭失败。事实上,每一次的观看,我们都必须找出一张脸的深层属性,而非单单记下某张特定的脸部影像。这让我们能够从众多脸孔中区别出一个人的脸。不同特徵的相对位置是脸部感知的重要面向。我们似乎可以提取两眼距离或是嘴巴、鼻子和眼睛相关位置等微小差异。
脸部辨识这种複杂技巧,端赖我们在辨认一张脸孔时,是否能从进入我们感官的资讯洪水中提取更深入的抽象资讯。除了单单记录任一场景的光线、声音及气味,我们还必须回应这个世界深层的抽象特性。这让我们在各种情况下侦测到细微且複杂的相似性及差异性,而能有效地行动。甚至在我们之前从未遭遇过的新情况中亦是如此。
抽象资讯之所以有帮助,是因为它能指引我们从一堆複杂的可能性中选出我们感兴趣的资讯。在脸部辨识中是如此,其他知觉经验上也是如此。举例来说,我们利用抽象资讯来辨识熟悉旋律。一旦你听过布拉姆斯的摇篮曲,无论它被转成哪种调或是使用哪种乐器演奏,甚至演奏中出了几个差错,你都可以认出这首曲子。让我们辨认识出熟悉曲调的不管是什么,都绝不是你过去听到这个曲调时的特定经验记忆。这肯定是出于某种抽象的东西。儘管我们根本没注意到,但我们总是在辨识行动中仰赖这种抽象的资讯。
波赫士理解到,记住每一件事正好与我们心智最擅长的工作——从一堆经验中提取资讯——相冲突。这是何以 Funes 将自己的心智描述成一个「垃圾堆」,因为那里面充满了无法被归纳或理解的特定细节。他不能理解他多次遇到有四条腿的毛绒绒生物,实际上只是遇上了同一种动物:
「我们不要忘记,他几乎无法以一种概括且柏拉图式的方式来处理概念。对他来说,不光理解狗这个概念包含了不同大小及形状的个体很困难;在 3:14 看到的狗(从侧面看)与他在 3:15 看到的狗(从前面看)是一样的,这件事也困扰着他。」
不用记太多!超忆症反而阻碍我们的专心
我们大多数人并非超忆者,这是因为超忆会让我们在演化时无法成功做该做的事。我们的心智忙着从我们的经验中选出最实用的资讯并将其余抛诸脑后,是为了让行动有所依归。若把每一件事都记住,可能会阻碍我们专心在更深入的抽象準则上,那有助于我们辨识新情况与过去情况的相似处,并找出有效的行为。行动时要有效率,细节反而非必要;一般来说,我们只需一个大致印象就够了。有时候储存细节反而适得其反, 就像超忆症患者及那个记忆如同充满细节的垃圾堆的 Funes the Memorious 一般。然而在解题时,记住重要资讯对我们来说是有帮助的;有时我们的记忆可能停留在一个我们不想记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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