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hard O. Prum译者/邓子恒如今,鸟类学家和进化生物学家用“强迫交尾”来指代鸟类和其他动物群体中的强奸行为。“强奸”一词在动物学中已经使用了100多年,但在20世纪70年代,由于女权主义者的批评,它被改为强迫交配。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在《非我等所愿》(违背我们的意愿)一书中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论点,说明在人类社会中,强奸和强奸威胁本身就是压迫女性社会政治地位的手段。她的论点影响深远。人奸有很大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影响,真的不适合放在非人动物的情境中。正如鸟类学家帕蒂戈瓦蒂(Patty Gowaty)所写的那样,“因为强奸和强迫交配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我们这些研究动物行为的人多年前就同意在非人动物身上使用‘强迫性交’,而不是在人类身上使用‘强奸’。」
我理解这些考虑,并完全同意它们。不幸的是,我认为生物学中“强迫性交”一词的使用让我们对动物行为中的性暴力的社会和进化影响不那么敏感,也让我们难以意识到强迫交配是一种高压性暴力,损害了许多雌性动物的利益。因此,改变说法可能会阻碍我们对性暴力演变的理解。(在第十章,我会进一步解释,这种变化阻碍了我们深入研究和理解性暴力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影响。)
人类的暴力行为具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影响。比如希腊神话中,美杜莎原本是雅典娜神庙的祭司,却因为被海神波塞冬强奸而被诅咒为蛇发女怪。图//wikimedia虽然我不认为我们需要在动物学领域完全恢复“强奸”这个词的使用,但我认为在学术研究中使用“强迫性交”这个词实际上会适得其反,让我们更难理解非人类动物的性暴力。当然,在母鸭的情况下,性强制和性强制确实违背了它们的意愿,这在科学上是非常重要的。
强迫性交在许多动物物种中相当普遍。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常规事件,但它非常暴力、恶心、危险,甚至会导致死亡。母鸭显然会反抗这样的暴力,会想要飞走或者解放袭击者。如果无法逃脱,母鸭会激烈挣扎击退袭击者,但通常很难成功,因为在很多鸭子身上,这样的强迫性交是有组织的。成群的公鸭会一起行动,共同攻击单一的母鸭,这就是集体强奸。与单独行动相比,公鸭对母鸭的联合攻击可以增加其中一只公鸭征服母鸭并击倒保护配偶的几率。
在强迫性交的过程中,母鸭付出的代价非常高,通常会受伤,很少死亡。那么,母鸭为什么反抗的那么激烈呢?如果母鸭顺从,不反抗强行性交,对身体的直接伤害会小很多,所以很难从进化的角度解释它们激烈的反抗。死亡是遗传基因的最大威胁。那么,为什么母鸭会冒着死亡的危险奋力反抗呢?
在鸭的世界里,性强制和性强制真的是违背母鸭的意愿的。图//Pixabay这个问题让我们一窥复杂互动的关键点:母鸭按照自己对美的渴望行动,选择配偶,而公鸭则用性暴力对抗母鸭的择偶能力。更重要的是,这些强行受精的尝试,不仅让母鸭直接牺牲了健康和福祉,还让母鸭付出了间接的遗传成本,这种成本对母鸭本身可能更重要。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与公鸭成功配对的母鸭很可能会生出自己偏爱的示范特征,而其他母鸭也可能喜欢这样的示范特征,所以这些母鸭的后代更具性吸引力,得到的后代也更多。来自择偶的间接遗传利益强烈地推动着美学的共同进化。如果强迫母鸭受精,提供精子的公鸭的示范特征往往因为不符合母鸭的审美标准而不被选择或拒绝。无论如何,其结果是后代不太可能继承雌性偏爱的雄性装饰特征,因此对其他雌性的性吸引力也降低,从而损害了获得配偶的机会,因此母鸭的后代数量减少。这就是公鸭性暴力导致的间接基因损失。
鸭的生殖生物学如此复杂,关键在于公鸭和母鸭之间存在性冲突,它们争夺后代生殖谱系的控制权。母鸭的控制力来源于择偶,选择标准是雄性进化出的羽毛、歌声和示范。对公鸭的控制来自于高压暴力导致的强迫性交。哪个政党在掌权?1979年,杰弗里帕克(Geoffrey Parker)将性冲突定义为在繁衍的背景下,不同性别的个体之间由于进化利益而产生的冲突。冲突可以发生在生殖的各个层面,包括谁能得到配偶、性行为的频率、父母分工中的投资和责任等。冲突的来源之一对性别美的进化至关重要:争夺受精控制权而引发的冲突,无论控制权是在精子提供者还是卵子管理者手中。
鸭子的性生活是争夺受精控制权而产生冲突的绝佳例子,也能让我们深入研究达尔文的“审美”为性自主的进一步进化提供了什么样的机会。最重要的意见是,在动物界中,性选择的两个最基本的机制同时发生,它们在进化中站在相反的方向。一个机制是女性对男性的呈现是审美的。
偏好,并且基于这个偏好选择配偶。另一个机制是雄性之间彼此竞争受精控制权。
从这个角度观察到的结果破坏力十足。之前提过,自从达尔文出版了《人类原始》之后,位于主流的华莱士式适应主义者就认为,任何形式的性择只是天择的某一种形式。在这个观点中,不论是海象或是天堂鸟,只有客观上「最佳」的雄性能够成功找到配偶。但是,当雌性的择偶和雄性之间的竞争同时出现,而且两者显然朝不同的方向前进(例如在雁形目物种当中的状况),会造成什么结果呢?在这两者截然不同的竞争下,胜利者不可能是「最佳」的。如果在性上面最具攻击性的雄鸭实际上是最佳的,那么雌鸭为什么不偏好这些雄鸭呢?择偶中的胜利者,和雄性之间的竞争得胜者,显然不是同样的个体。
除此之外,性暴力是雄性自私的演化策略,并不符合雌性受害者的演化利益,可能也不符合整个物种的演化利益。性暴力会让雌性受伤甚至死亡,这使得族群中雌性个体的数量减少,同时也进一步扩大性别比例差异,还使得性冲突更为激烈,因为在择偶竞争中失败的雄性增加了,失败者会採取性暴力这种适得其反的策略。因此,鸭类的性冲突再次显示了达尔文的远见:性择并不等同于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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