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在车里的孩子:应否追责父母?

将儿童留在车内,遇高温很容易导致脱水、中暑、休克,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农健/图)

被遗忘在车里的孩子:应否追责父母?

将儿童留在车内,遇高温很容易导致脱水、中暑、休克,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农健/图)

2021年9月21日,中秋节当天,深圳市一位3岁半的女童因被父母留在私家车内长达3小时,最终身亡。

事发两日后,南方周末记者回到事发现场,工作人员已在车辆周围拉起一道警戒线。此前有报道称,女童父母于中秋节当日中午开车带女童外出吃饭。14时多回家后,两人到附近麻将馆打牌,因孩子在车上睡着,父母将孩子忘在车内。直到16时以后,两人才发现孩子还在车内。

事发地深圳市宝安区塘尾村多位居民、商户表示听说了上述经过,但未曾亲眼见到。女童父母则在9月23日当面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其熟人告知,女童父母已经有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的材料显示,女童于21日17时46分被母亲送至该医院救治。经检查,女童在送抢救时已无自主呼吸、心跳、大动脉搏动,亦测不到血压,全身紫绀,口角外溢咖啡色液。20时06分,约两小时后,女童因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据院方了解,女童在入院前曾被家长遗留在密闭车厢内3小时,发现时已无生命迹象。深圳气象数据网数据显示,21日当天,宝安区气温于14时许升至一天的极值33.8℃;到17时,气温仍有31℃。

果壳网文章介绍,在炎热的天气里,停在原地的汽车封闭状态下车内温度上升很快,几十分钟内就会上升到50℃以上;将儿童留在车内,很容易导致脱水、中暑、休克,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被遗忘在车里的孩子:应否追责父母?

2021年9月23日,深圳市宝安区塘尾村。 (南方周末记者 姜博文/图)

过往少见追责

近年来,儿童被锁在车内并最终死亡的悲剧屡屡发生。

2020年6月25日,湖南平江县长寿镇一位居民将4岁的儿子托付给邻居临时照顾,男童被邻居遗忘在车中约4小时后死亡。2020年7月14日,广东湛江市一位5岁幼童上午乘坐校车返回幼儿园时被遗留在校车里,下午才被发现,送医后不治身亡。2020年8月7日,河南栾川县一位2岁男孩被发现死于一辆轿车内,经调查,该男童被某儿童临时看护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遗忘在轿车内长达约9小时。

这三起案例中,相关责任人均被刑拘,但后续处理情况暂无公开信息。

深圳女童2021年中秋节身亡引发关注后,舆论迅速聚焦至追责问题,微博也出现了“小孩被锁车内身亡父母会被判刑吗”的热搜词条。有舆论认为,父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26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深圳福海派出所,希望了解警方是否立案等事件处理进展。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截至发稿,深圳警方尚未发布相关通报。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认为,目前该事件还在调查中,难以判断其性质,但类似的儿童被锁车内身亡事件存在几种可能性:

如果父母有意将孩子留在车内,目的是追求孩子的死亡,则父母涉嫌故意杀人罪。

此外,父母可能因为过于自信导致儿童死亡,例如父母认为将孩子留在车内一段时间不会有大问题。

还有一种可能,则是父母原本应当知道孩子在车内,但却因为忙于其它事情而未曾留意,或是忘却了这一点,这属于疏忽大意。“你带孩子出门,孩子应该在你身边,(如果不见了)作为父母应该有疑问,这么长时间,(孩子)去哪了。”

苑宁宁认为,过于自信与疏忽大意这两种情形都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于旭坤也认为,事件原委尚不清晰,不过深圳女童的父母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她那么小,你应该对她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但是因为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这种结果,(导致)最后孩子死亡了。”

但就于旭坤的了解,父母因过失导致孩子死亡,继而被追责的过往案例比较少。即便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在量刑上也会比造成陌生人死亡更轻一些。

苑宁宁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类事件中是否能对父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追责也有不同观点。这与中国法律制度、文化传统有关系。首先,寻找能够证明父母在监护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失的证据较为困难。其次,即便有这样的证据,父母失去孩子已经非常痛苦,此时惩罚父母,部分公众出于同理心也不易接受。

域外经验:禁止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

在美国,将儿童留在车内导致其死亡的父母,很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

非营利性组织“儿童与汽车”(Kids and Cars)多年来致力于向美国社会呼吁关注提升汽车的儿童安全性。据其统计,在美国,从1990至2020年,已有近1000位儿童因被父母遗忘在车内而死于密闭环境中的高温,平均每年有39位儿童因此丧生。

“儿童与汽车”的数据还显示,在其统计过的、发生于1990至2020年间共计543例因父母将儿童遗忘在车内而致其死亡的事件中,有41%的监护人未被起诉;有32%的监护人被起诉并被定罪;8%的监护人被起诉,但不知是否被定罪;8%的案件情况未知。

美国安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远在中美两国均有执业经历,目前在加州执业。他说,在加州,机动车条例禁止将6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车内。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即便儿童未受伤,监护人一般也会被以刑法典起诉。一旦发生父母将儿童留在车内导致其死亡的事件,几乎必然会引发刑事调查,父母也大概率会被检方以更重的罪名起诉。

检方起诉的罪名,美国各州不尽相同。以加州为例,李远介绍,检方可能起诉的罪名大致分为三类。

一种情况是监护人有预谋地将儿童留在封闭的车内,以杀死儿童。不过,检察官起诉监护人谋杀的情况十分少见,《纽约时报》报道也称,谋杀罪名成立的情形几乎“从未听说过”。

为数不多的案例中有一个发生在2014年,佐治亚州的一位父亲,贾斯汀·罗斯·哈里斯,将自己22个月大的儿子留在车内长达7小时并致其死亡。哈里斯自称这是一个意外,但美国《人物》杂志报道称,2016年,检察官以谋杀罪名起诉他,陪审团也赞同检察官的意见,认为哈里斯想让儿子从他的生活中消失,因为他在儿子死去的当天,曾给含未成年人在内的六位女性发送有色情内容的短信与图片。没有儿子,哈里斯就能与妻子离婚,并寻求没有负担的婚外性关系。除此之外,证据还显示,哈里斯曾在儿子死亡的5天前,在电脑上观看了一段一位兽医把自己关进高温密闭车辆的视频;他还被发现搜索过如何在监狱生存的法律信息。法院最终认定哈里斯恶意谋杀等多项罪名成立,并判处其终身监禁。不过他拒绝认罪,至今还在上诉中。

另一种可能的罪名是“故意致人死亡”(voluntary manslaughter)。李远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监护人以为将儿童放在车内一小段时间不会有什么问题,例如父母将孩子放在车上而自己去超市买东西,结果发生意外。该罪名如果成立,刑期可能为3年、6年乃至11年不等,视监护人是否有前科或其它额外导致加刑的情况存在。

如果证据指向监护人仅仅是因为遗忘才将儿童留在车内,检察官也会提起诉讼。李远称,这种情况,最重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involuntary manslaughter),刑期一般不超过4年。若有特殊原因,如出事前监护人连续工作长达12小时,已经极度疲劳,经过律师与检方谈判,罪名可能降为“危害儿童安全”(child endangerment),最高刑期2年,但这并非常态。据《阿肯色时报》及KATV,一位阿肯色州法官因将18个月大的儿子遗忘在车内超过6小时并致其死亡,在2016年被检察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名起诉,但法官最终认定他无罪。

检察官有时也会选择不起诉犯下这类过错的监护人。一个例子发生在纽约州。“你犯了错,并不意味着你同时也犯了罪”,纽约州中部奥奈达县的地方检察官斯考特·麦克纳马拉在2019年向《纽约时报》解释为何他未起诉一位将儿子放在车上并致其死亡的警官父亲时说。他在研究过所有证据后认为,该父亲仅仅是因为忘了,才会把孩子留在车上。“我想法律并不惩罚遗忘。”麦克纳马拉说。

“儿童与汽车”负责人安珀·罗林斯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监护人在此类事件中是否被起诉或定罪并无规律可寻。同样的情形发生在不同的案件里,一桩案件里的监护人可能不被起诉,另一桩案件中的,则可能被以最严重的罪名起诉。这取决于负责该起案件的检察官是谁。

据李远观察,在纽约、加州这样较为发达的区域,类似案件的起诉率都比较高。但在中部一些较为保守的州,人口较少且流动率低,许多居民沾亲带故,一旦发生类似事件,父母容易得到同情。地方检察官由选举产生,考虑到政治因素,此时若起诉父母,可能会引起选民反感,“相比起诉一个杀人犯,起诉一个刚失去孩子的父母看起来不是那么威武”,故而检察官可能选择不起诉。

刑事辩护律师乔纳森·派泽撰文表示,在加拿大,父母若将10岁以下的儿童单独留在车内,将可能被以“遗弃儿童”罪名起诉。在安大略省,这样做的父母还可能违反了该省的儿童与家庭服务法案。

派泽还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父母已经因将儿童留在车内而被起诉。据当地新闻报道,2021年5月,皮尔地区警方以“遗弃儿童”与“未能为生命提供必要生存条件”的罪名起诉了一对父母。这对父母此前将不足1岁的孩子锁在车内超过半小时,警方破窗救出孩子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根据加拿大麦基尔大学精神病学副教授莫妮卡·露易兹-卡萨雷斯等人于2015年撰写的论文,加拿大仅有魁北克一省设置了儿童可被单独留在车内的最低年龄——7岁。

英国并未明确规定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违法。但英国法律规定,父母如果让儿童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且该状态可能给儿童带来危险,就有可能被起诉。

危害儿童安全,如何预防?

除了导致儿童死亡的悲剧,中美之间的差异还体现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执法、司法机关如何处理监护人。

李远表示,如果儿童被父母长时间留在车中,但最后未致其死亡,“中国一般教育一下父母,最多上个新闻,这事就过去了”。

而在美国加州,只要发现上述情形,父母几乎都会面临刑事起诉,可能的罪名是“危害儿童安全”。刑事起诉以外,加州的儿童及家庭服务部门也会对家庭进行评估,“有可能把孩子的监护权没收走,或者监督父母对于孩子的照顾。”李远说。

“我们其实对父母监护疏忽、监护失职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并不是很健全。”苑宁宁说,对于未履责的监护人,中国常见的处理措施要么是进行教育训诫,要么就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他建议,或可考虑在二者之间引入一些惩罚或追责手段,如屡次教育、训诫都没有效果、依然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可以尝试对其采取罚款或行政拘留、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等。如还不改正,可考虑撤销其监护资格。

中国近来也在努力健全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新未保法)正式施行。于旭坤表示,新未保法强化了家庭保护的责任,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方面的监护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新未保法还要求,父母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不能让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等。

在苑宁宁看来,新未保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并细化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第16条、17条专门从正反两个方面列举了你作为监护人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苑宁宁举例说,第16条明确提出监护人应当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

除此之外,新未保法还对监护人监护过程中一些特殊的注意义务做出了提示性规定。如第18条从三个方面提醒父母要加强孩子的人身安全保障,其一是要消除家庭中对孩子的安全隐患,如烫伤、触电等;其二是父母要保障孩子的出行安全,如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其三是父母要保障儿童的户外安全,避免儿童发生溺水、被动物伤害等类型的事故。

苑宁宁评价,这些修订不仅为监护人如何履行好监护职责提供了指引,也为判断父母是否存在监护失职提供了依据。一旦存在失职,就可以对父母进行后续的追责。

安珀·罗林斯并不认同对那些将孩子遗忘在车内并致其死亡的父母进行刑事起诉。她认为,现有科学证据已经证明,人们无法训练自己的大脑不去遗忘。而当人们看到有父母因犯下这种错误被刑事起诉时,人们会自动假定,犯错的人是一对坏父母,但自己不是坏父母,“这些事情绝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继而疏于防范。从过往案例来看,类似的事情也会发生在富有爱心、负责任的父母身上。

罗林斯说,刑事起诉的目的是震慑人们不要故意去做某种事。但在遗忘的情况下,父母并不是故意要把孩子留在车里,“以刑相加反倒使得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更加困难”。

南方周末记者 姜博文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校毓 黄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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