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由来及解释:“50年来,被人们抛弃;千里之外,浪费天!”
正文:枯木
“第一次”是现代的常用词,意思是以前从未发生过或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在过去,学者们经常用“前所未有”来表达他们的突然成名和成功。这个词出自五代时期王的《唐摭言》,光宪的《北梦琐言》和《太平广记》。
103010记载:“京南界碑,号‘天荒’。大中四年,刘舍家解难。崔在镇上工作时,第一次流了七十万元。谢舒说:“在过去的50年里,它被人们抛弃了;“千里之外,难道是浪费时间吗?”"。103010:“唐代荆州,衣冠楚楚,年年交付举人。他们大多不出名,每天都变得荒凉。刘义社的人和景杰一起解决了问题,号码是《打破天空》。" .003010取自《唐摭言卷二海述解送》,也做了简要记录。
这些记载都是同一个东西,那就是在晚唐时期,靖南地区(荆州)参加了科举考试,但却多年未中,所以出现了人才短缺的情况,被称为“自然短缺”。直到唐大忠四年(850年),刘推忠才打破了“自然荒”。后来被形容为“史无前例”或“史无前例的第一次”以至于再也没有出现过。
原来,这个典故到此结束。然而,作者看到许多材料和文章,以及其中人物的生平记述,并不符合历史现实,这对读者来说是相当误导的。因此,我想在这里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记录的解释比较简单,但还是有一些文章无法解释。比如“解璧”,又称“谢石”,是唐宋时期州府举行的考试,相当于明清时期的乡试。是科举程序中的第一关,由当地学校监考。考试持续了三天,一共三次考试。第一个叫“谢园”。参加考试后,他参加了尚书省礼部主办的“省考”,随后参加了吏部的复试。在县、县通过地方选拔考试的称为“相公”;省考名为“中举”,皇帝亲自选拔的考生“轻举妄动”。这个小故事指的是靖南地区每次通过选拔赛的乡镇贡品(也就是杰夫和靖杰的意思),已经很多年没有获奖了,所以被称为“田黄”。并不代表京南地区多年没有入选,这是需要说明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是关于刘蜕的回复,“50年来,人们自然抛弃了它;千里之外,浪费天!”大意是京南地区50多年没有人中标,全是人为因素;1000里之外(离北京),不能称之为“荒野”(混沌还未开启的原始之地)。原因很简单,但还是有文章乱解释。笔者从媒体文章中看到过这样的解释,“但方圆1000多里外的这个地方不是‘天空’,所以不能叫‘天空荒’。”古文基础差值得担心。我们来谈谈历史?
第三,是关于“崔伟当镇,前所未有的70万元巨款。”一篇文章认为极其不靠谱,因为“70万”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实际上是对古钱币的认识不足。古人称基本币为“文”“文”“蚊”“钱”“金”。老的有“福”、“通”、“行”、“银”、“金”等。1两金=10两银=10童=一万文,这里指的应该是文和钱,而不是符和童。以今天的购买力换算,1篇大概1~2元(不准确,只是打个比方),70万大概100万,多吗?
我们看看当时官员的收入,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我们以贞观时期为例,包括官员的工资、职务、人力等。并转换为当前人民币。五品官员年入60万左右,三品官员年入100万左右。中唐时期,官员的收入来源更多,如“润笔”等。白居易在《北梦琐言第四卷》年记载,他为好友元稹写了一篇墓志铭:“去年秋天,魏徵注意到了这个墓志铭。不过元氏旧貌,如所获之物、马匹、银鞍、玉带,值六七十万,乃谢进贡之物,以赐之。”写一篇文章需要70万元(折合人民币100万左右);早前李白在《太平广记贡举五》中对自己说:“东游未央不到一年,散了三十多万。”,一年花费几十万元。虽然不能和现在的一些有钱人相比,但也说明了当时的年收入有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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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当时,我们在靖南的时间奖励了刘拓70万元。从历史背景来看,不应该夸大其词。在州府的帮助下,我们也能得到它。但是一篇文章对历史和钱币了解不多,认为“钱”就是“渗透”,所以大一千倍变成10亿,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个笑话。希望一些作者在写文章的时候多查阅资料,补充自己的历史知识,不要随意下结论。
第四,关于刘拓的籍贯。京南人、晚唐散文家刘拓写了《唐摭言》。我看到了,
许多文章和资料,在刘蜕的籍贯上,说是长沙人,并且说是湖南第一个进士,不知道根据何在?如“一作商州,一作桐庐,亦作长沙人”;有的资料还列入“1890年,史学家陈寅恪就生在长沙刘蜕故居。”,不知道意欲如何?难道是想用现在证明过去吗?
关于刘蜕,《旧唐书》、《新唐书》都没有传记,然而有提及,那就是在《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二十二·令狐滈传》中有记载,原文“左拾遗刘蜕、起居郎张云,各上疏极论滈云:‘恃父秉权,恣受货赂。’”,大意是刘蜕、张云等弹劾宰相令狐绹的儿子令狐滈,后来被贬,“贬云为兴元少尹,蜕为华阴令。”。说明刘蜕官职当时是左拾遗,并且直言敢谏,然而并没有关于刘蜕的籍贯记载。
因而我们只能以《唐摭言》、《北梦琐言》为基础,既然刘蜕参加荆南地区解试,并且在唐大中四年(850年)中举,在唐代对乡贯管理相对严格,那么刘蜕虽然具体县贯未知,然而必然是荆南人(荆州)无疑。那么荆南地区是哪里?长沙又在哪里?怎么能混在一起?
在唐代,长沙和荆南的行政区域,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据《新唐书·地理志》和《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唐太宗时期全国设置十道,荆南属于山南道,长沙(潭州)属于江南道;唐玄宗分为十五道,山南道分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荆南属于山南东道江陵府;江南道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长沙(潭州)属于江南西道。后期设置节度使,其中荆南节度使长期管辖荆州、澧州、朗州、峡州、万州、归州,唐昭宗光化元年(898年),澧州、朗州划归武贞军节度使(湖南澧县),而刘蜕中举为大中四年(850年),此时荆南地区和长沙(潭州)无论如何牵扯不到一起。因而,把刘蜕描写为长沙人,恕鄙人鲁钝,真没查到相关历史资料,希望能有人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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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毕竟《唐摭言》和《北梦琐言》记载的只是传闻轶事,并非正史,难免其中有所出入。比如崔魏公,指的是崔铉,字台硕,《旧唐书·崔铉传》记载:“九年,检校司徒、扬州大都督长史,进封魏国公、淮南节度使。”,“咸通八年(867年),徐州戍将庞勋自桂管擅还,道途剽掠。铉时为荆南节度。”,然而经查崔铉任职荆南节度使的时候,却是865年—868年,而大中四年(850年)以后的荆南节度使则是范阳人卢商,再前一个是荥阳人郑肃,在荆南节度使位置上去世。难道是当时的宰相崔铉临时代领荆南节度使?这个还需要考证,留疑存查。
可是,不管如何,关于“破天荒”典故中的刘蜕,肯定不是如今长沙地区人,而是荆南人(荆州地区)这点是无疑的,至于用陈寅恪来说明刘蜕的故居,更是感觉到有点天方夜谭,希望提出此说的学者能拿出证据说话。
虽然只是一个词语的考证,以及典故的溯源,也许只是一个传闻逸事,固然有点啰嗦赘言,不过,希望那些写作文史的作者,要以证据为基础,以史料为凭据,还原真实历史事实,不要妄自猜测,更不要牵强附会,夸张放大,误导读者,这才是文史作者应该秉持的基本良知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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