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谣言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造谣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造成违法。那么,我们需要知道上海会进一步查处网络谣言吗?造谣是侵犯名誉权吗?
00-1010据“上海发布”消息,上海市委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提醒社交媒体群的群主和成员,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守法律。在当前形势下,尤其需要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散布恐慌情绪,更禁止造谣生事,哗众取宠。根据群众举报和网上巡查情况,我们将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对造谣者和故意造谣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已经到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关头。最近几天,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接到了很多市民的举报。在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圈,有人大肆制造、发布、传播我市新冠肺炎防控的谣言和不实信息,希望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00-1010谣言侵害他人名誉。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损害名誉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的。损害名誉的行为为他人所知。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造成的损害,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谣言显然符合所有要求,所以散布关于他人的谣言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第103010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和信用的社会评价。
00-1010虚假和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大众正常的思维水平和辨别能力,很难辨别真伪。“隔壁班学霸这次只考了90分。”这也可以是谣言。但是,是否要求传播虚假信息的人承担法律责任,不仅需要满足虚假、真假难辨的条件,还需要满足“主观恶意”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两个要件。因此,对谣言的法律规制和对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实际上没有区别,都需要满足“过错(故意/过失)违法行为的损害结果=法律责任”这个等式。因此,不具有主观恶意(故意)或者未达到损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后果的人,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使传播的对象确实是虚假信息。
00-1010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造谣罪,只有诽谤罪。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向人民法院告知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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