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每个月都需要按时参加产前检查。但是很多在职孕妈妈需要额外请假做产前检查。那么,请产假扣工资吗?国家是如何规定孕妇产假的?如果单位不执行国家规定,怎么办?
00-1010孕妇正常产检视同出勤,不能扣工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明确指出,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得病假、事假或旷工。对于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减少生产定额,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所以孕妇的正常产检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应该从其工资中扣除。如果违反了法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00-1010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假。在规定范围内,到医院进行产检的孕妇,按正常出勤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进行怀孕确认和健康培训。
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计入孕前假。
00-1010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产假的次数和天数。
003010第六条仅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但按照这种做法,认为只要是正常的、必要的,就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算作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
产假按照医嘱执行。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检查,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便利。所以你可以用你在医院备案的卡请假,上面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孕妇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很重要的。那么,他们除了按出勤率产检对待,还有什么权益呢?
1.不要被解雇。
怀孕期间,准妈妈有权不被降薪或辞退,或者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生产后复工也不能辞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明确规定。
2.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号法令第7条,女雇员有权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在分娩前休。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从2016年开始,婚假和产检有了相应的变化,以你市的规定为准。
健康提示:国家规定产检不扣工资,但不确定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执行。孕妇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如果他们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没有,就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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