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疫情还是挺严重的,大家还是少具体呆在自己家里比较好。但最近广州某酒吧的一次聚会,导致23人被感染。这是怎么回事?聚集人群违法吗?
2010年10月13日,广州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在发布会上介绍,4月12日15时至4月13日15时,广州市新增新冠肺炎感染病例29例,其中确诊病例21例,无症状病例8例。
据陈斌介绍,新增感染者中,白云区鲁迪酒吧新增感染者12人。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广州市新闻发布会上曾通报,10日14时至11日18时,广州新增阳性感染病例38例,其中鲁迪酒吧新增感染病例11例。到目前为止,这家酒吧的疫情已经蔓延到至少23人。
当地政府通报,白云区人和镇何穗东街12号205-208号鲁迪酒吧,自4月12日起调整为中等风险区域。
00-1010限制或者禁止群众聚集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之一。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他人外出聚餐、游玩,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的,将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的;
(三)允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从事的可能传播该传染病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00-1010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不聚集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聚集等行为,属于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警察有权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动员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00-1010目前吃饭人数没有具体规定。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
二是疑似患者在采取指定隔离措施后,应当意识到自己有一定程度传染他人的可能性。本案中,其拒绝接受指定隔离或者在隔离期满前擅自离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他人感染的,其行为也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当对感染者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密切接触者在被采取指定医学观察或强制居家隔离等措施后,应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感染的可能性。因此,如果脱离强制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他人感染,也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被感染者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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