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个过程来看,太复杂了,时间也很长,有的东西,调查起来也很难取证,除非当事人都能站出来,不然,确实在刑事上难以获得足够证据。但是,从这名老师被开除情况来看,却是最有力的证据。但是,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则需要警方进一步取证,最好是能够到其他被害人处取证。只有证据确凿,才能给予当事人刑事处分。
据媒体报道称,一名女子闯高校课堂大吼教师15年前“强奸”,教师状告女子名誉侵权,索赔精神抚慰金2万元。根据女子透露称,曾是江西赣南师大科技学院05级法本的学生,2006年4月18日被任课老师戴某下药后,先后被学院领导方某、老师戴某强奸,当时因为药物作用只记得戴某的行为;4月23日在校割腕;4月30日在学校带领下报案。
2021年4月6日,这位女子因闯进这位老师的课堂大吼强奸犯,该老师被停职。后他向广州某法院起诉这位女子侵犯其名誉权。2022年4月8日一审法院判决:要求这位女子向原告道歉,并且赔偿其5000元。该女士不服提出上诉,并列举了一审判决中,她认为存在的几个问题。
目前该案还没有固定任何的证据,现在想立刑事案件是很难的。所以具体事件真相是怎样我们无法得知,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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