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提前的,没有提前就浪费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刑事诉讼中极其重要的一环,需要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精心准备。部分被告人不了解法庭诉讼程序,导致法庭表现不佳,往往会对判决结果产生负面影响。今天我们介绍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帮助有需要的被告人更好地做好庭审准备。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刑事审判程序流程图(刑事案件简易法院的审判程序)。
宣布开庭
1.被告人被传唤到庭后,审判长首先核实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并询问采取强制措施的类型和时间以及收到起诉书副本的日期;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会被询问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日期。被告应在开庭前记住上述日期,并给出准确答案。
2、审判长宣布案件来源、起诉事由、当事人姓名以及是否公开审理案件。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检察官、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名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1)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无需申请回避,只需回答“无申请”)。
(二)有权提出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复检、勘验;
(三)自卫权;
(4)最后陈述的权利。
刑事审判程序流程图(刑事案件简易法院的审判程序)。
二、法庭调查
1、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其次,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如有)。
2.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分别陈述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注:现阶段被告人认为指控属实的,可以认罪悔罪。对指控有异议的,应当对起诉书内容不真实、不正确提出异议,陈述应当简洁明了。
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受害者可以做补充发言。
注:一般来说,公诉人询问的问题在侦查阶段就已经问了,都是对被告人不利的,这样被告人就可以在法庭上对所犯罪行作出有罪供述。被告应当如实回答。
4.被告人的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提问。
注:辩护人提问的重点是向法院揭示侦查阶段未发现的有利于被告人的问题,给被告人一个说明自己罪行轻或无罪的机会。被告应该提前准备好回答。
5.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讯问。即每次讯问一名被告人,其他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都会被带出法庭。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同时传唤同案被告人到庭对抗。
6.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经审判长允许,控辩双方都可以向被害人和原告提问。
7.法官认为必要时可以提问。
注:法官会就自己认为不清楚的事实提出问题,这些问题一般直接指向案件实质,应当严肃处理。
8.公诉人和受害者出示证据。
9.被告人和辩护人应当分别质证公诉人和被害人提供的证据。
注:进行质证时,被告人应当言简意赅。比如“某某某的证言不真实(或违法与本案无关)”,并简述理由。公诉人和被害人应当出具质证意见。
主审法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下一步:法庭辩论。所有被告都可以出席辩论。
三、法庭辩论
1.法庭辩论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展开,是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过程。一般来说,经过一两轮辩论后,本节课结束,进入下一节课:被告的最后陈述。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敲黑板,重点:任何情况下,被告人都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陈述过程一般不中断。所以开庭前要做好周密的准备,开庭时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往往最好是表达无罪理由或表现出真诚悔过的态度,但要注意不要重复内容。
在被告作出最后陈述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
五、法庭宣判
判决可以在法庭或改日宣判。大多数刑事案件不会在法庭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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