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参与过程中,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保障低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会受到更多伤害。但在没有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即使闯红灯、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也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行人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行人夜间过马路被撞是有责任的)。
1月14日,记者从成都天府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21年以来,天府新区交警不仅开展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还加大了对各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
1月5日上午,侯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谢赫街时,与行人胡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行人胡某某受伤。根据事故调查,侯某某未能保证安全驾驶,胡某某未能走人行横道,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行人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行人夜间过马路被撞是有责任的)。
同样,1月10日上午,天府新区交警在黑大路上进行交通违法时,发现一名电动三轮车司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闯红灯通过路口,向大林方向行驶。现场,民警对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某处以罚款,并指出闯红灯造成的危害,让他认识到闯红灯的严重性。
交警还分析了涉及非机动和行人交通违法和事故的案例,告诫所有交通参与者不要侥幸,不要将个人安全交给他人,要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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