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比例规定(财政系统上缴工会经费比例)

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规定(金融系统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提及“工会经费”,很多企业并不陌生。有关工会经费如何正确使用?我们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简单帮大家梳理总结一下
1.工会经费是什么?
工会经费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

说到“工会基金”,很多企业并不陌生。如何正确使用工会经费?需要注意什么?简单整理总结给大家看。

1.什么是工会基金?

工会经费是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工资总额可以计提的经费。

一般提取工资总额的2%,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账户,公司用于员工福利。

工会经费缴纳时必须有收据,才能全部税前扣除,否则没有收据不能扣除。

关于工会经费比例的规定(工会经费在财政系统缴纳的比例)。

(图片来自网络)

2.工会经费用于什么?

2.1会员活动费。

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费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含会费。比如会员活动日、郊游、聚会、参观、电影、舞蹈、园林等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2员工活动费。

职工教育、娱乐、体育、宣传活动等活动支出。

1)员工教育。

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和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和耗材;教育所需材料和教师报酬;优秀员工奖;工会为职工举办各种政治、科技、商业、再就业等知识培训。

2)文化体育活动。

职工教育、娱乐、体育、宣传活动等活动支出。

3)员工活动费。

被工会用于举办业余文艺活动、节日、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和展览;购买和维护文化和体育活动所需的设备、器材和用品;文化和体育表演和竞赛奖;以及伙食补助、餐费和夜餐费用等。

4)宣传活动。

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的报酬;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举办展览、办黑板报所消耗的物品;重大节日工会活动宣传费;工会应当持有图书馆、阅览室和读报组所需的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电台的耗材费用。

5)其他活动。

除上述支出外,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的支出。比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2.3工会业务费用。

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工作等支出。

如“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和商业的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的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费;选拔和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会员(代表)会议的费用;建筑活动的成本;工会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劳动争议协调的费用;慰问困难员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护费用。

2.4业务支出。

工会管理的职工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附属机构必要的补助费用。

2.5其他费用。

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不包括上述支出。

2.6解决方案支出。

按规定比例提取上级工会经费。

3.工会经费来源。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般包括:

会员缴纳的会费;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经费或者准备成立协会的经费;

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收入;

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补贴;其他收入。

关于pro的规定

data-track="95">4.工会经费如何上缴?

(一)先缴后返

就是先全额缴纳,然后再返还

1.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上级工会组织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2.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如果向税务局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2%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二)分级拨缴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工会经费拨付给工会后,工会单独设账核算。

如果向税务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0.8%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5.工会经费怎么返还?

“先征后返”!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20年认定数据。

对于成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缴费比例40%部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返还。

对于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待工会建立后将工会筹备金60%部分返还至单位工会账户。

6.问题释疑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重新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

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未提供缴纳工会经费专用缴款收据的,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额纳税调增。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作了进一步明确:

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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