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融生的元宇宙尚未成形,但种种魔幻场景已在现实频频发生。
在佳士得拍卖行,艺术家Beeple的NFT画作《每一天:前五千天》拍卖,最终以6934.6万美元(约合4.5亿元人民币)的天价落锤,该作品是一件由5000副作品组成的数字图像。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同月在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梵高大作《蒙马特尔街景》的拍卖中,是以1309.1万欧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
一幅纯数字画作竟然比名家原作卖得还要贵得多,这听起来不免有些费解。
但事实证明,Beeple的天价拍卖并非个例,近两年来,依托NFT技术的“元宇宙作品”频频拍出令人瞠目的高价——
NBA球星库里花18万美元买下“无聊猴”NFT头像;波场TRON创始人孙宇晨,以1500万美元(约1亿人民币)的价格拍下一个猿猴NFT头像。
推特联合创始人Jack Dorsey将自己于2006年发出的第一条推特挂到拍卖网站上,只一句话“just setting up my twttr(刚刚设置好我的推特)”,以29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88万元)成交。
“彩虹猫”动图表情在数字收藏品发行交易平台拍卖,一整天的激烈角逐后,这张动图的价格最终定为300枚以太币,当时价值约56万美元。
种种匪夷所思的案例,不禁让我们大感疑惑——为啥元宇宙的作品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01
NFT作品为啥能值这多钱?
我们知道,艺术品“值钱”之处在于其稀缺性,强调所有权人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方面的排他性。但在数字艺术品市场中,只需“复制”“粘贴”简单步骤,就可轻轻松松地使用传播原创者耗时耗力创作的作品,剽窃手段五花八门、作品真伪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数字艺术品市场迟迟未能打开空间。
而依托NFT、区块链技术的“元宇宙作品”,能解决传统数字艺术品市场的关键痛点,有望使其爆发出不亚于传统艺术品市场的蓬勃生命力。
一是“保护正品”。
NFT英文全称为Non-Fungible Token,翻译成中文就是:非同质化代币,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等特点。所谓的同质化代币,即FT(Fungible Token),可以彼此替代和分割,就是你手里有一个FT与我手里的一个FT,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而非同质化代币,即NFT,则是唯一的、不可拆分的代币,每一个代币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将作品映射到区块链上生成NFT,就相当于赋予了其具备唯一性、真实性、永久性的身份标识,而这个身份标识是实现原创认证的关键凭据,并且依托不可篡改、可溯源的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作品后续交易流转信息的全流程真实记录,从而实现数字作品的有效确权。
二是“打击盗版”。
“侵权救济困难”一直是困扰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问题,举证难、认定难、救济难。而在元宇宙技术下,如果怀疑自己的作品遭遇剽窃,那么就可在区块链中查找到相关的所有信息,既包括原创者的信息,“谁在什么时间创作了什么内容”,也包括其他主体对作品使用占有的相关信息,这时就可以把相关记录作为司法证据。这一变革无疑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成本。
三是“收益追续”。
在传统艺术品交易之中,作品一旦销售出去,往往只能获得一次性的作品收益。但在元宇宙形态下,由于交易环节可通过智能合约执行,每一次交易都能够自动记录,那么这就使得创作者从作品后续的每一次流转“分得一杯羹”成为可能。在智能合约中,创作者可以约定一定比例的后续收益分成,那么此后在作品的每一次再流通中,每一次交易的支付都能自动提取至其账户之内。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NFT、区块链等元宇宙技术的不断成熟,传统版权问题的解决将彻底打开数字内容市场,作品的生产、流通、分配全环节将得以重塑。
02
热到烫伤的风险亟待重视
首先,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然元宇宙具有颠覆数字内容市场的重大潜力,但距离愿景实现,还有很大的距离。
要实现元宇宙作品的版权保护,关键之处是要“作品上链”。但由于目前区块链技术尚未完全成熟,NFT作品的文件越大,链上存储成本越高。因此目前大部分NFT艺术品仍旧以链下的形式存储起来,这种情况下,其只能依赖于中心化服务器,一旦该服务器遭到攻击,那么作品的安全性将受到巨大威胁。
而且即使能够进行“作品上链”,也未必能实现版权保护。因为区块链能够实现上链之后的信息验真和记录追溯,但无法解决将个人不具合法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上链的问题,换句话说,区块链不能保证“原创者”是真的“原创者”。
此外,如果有人将别人的“上链作品”,结合自己的原创内容进行改编,那么“侵权”与“合理使用”的边界应当如何界定?
因此,无论是从技术、商业模式,还是规则体系来看,元宇宙艺术品领域都还只是“雏形”,距离真正的推广应用还有领域。
而在底层能力还尚不成熟的情况之下,当前“大火”的元宇宙其实更多的是“虚火”,投机盛行、泡沫翻涌。
2021年,区块链数据追踪平台Chainalysis跟踪到的基于以太坊ERC-721合约和ERC-1155合约的各平台NFT交易高达约442亿美元,这一数据在2020年仅为1.06亿美元。这也就意味着,在短短一年中,NFT交易量爆炸式增长了约400倍。
巨量资金涌进各大虚拟货币交易所中,成千上万账户产生了不计其数的NFT交易,但很多人看重的根本不是NFT作品的“艺术品”属性,而是其“金融”属性,用以投机牟利。
甚至出现了一些买家为了突出NFT作品的稀缺性,不择手段地制造商业炒作。比如,一群自称为艺术爱好者的人,直播烧掉了世界著名艺术家班克西的作品《傻子》,此后对该画作的NFT版本进行高价拍卖。假若这种为了卖出高价而烧毁原艺术品的行为被大量模仿,那么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不仅扰乱了NFT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将对艺术品领域乃至人类文化形成不可逆的重要损失。
更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是,那些利用元宇宙、NFT概念进行金融犯罪的苗头。
根据Chainalysis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非法地址发送到NFT市场的非法获取的虚拟货币数额大幅跃升,超过100万美元。这一数字在第四季度再次增长,增长到近140万美元,这些非法资金大部分来自于盗窃和诈骗犯罪。
2022年2月,美国财政部发布《通过艺术品交易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的研究》。该报告肯定了分布式账本技术和NFT技术可以给创意媒体和全球艺术品市场带来的新机遇,但也指出,数字艺术品由于三大方面的特征,具有高度的洗钱风险:
1.NFT是独一无二的数字资产,与比特币等虚拟资产相比没有汇率波动;
2.NFT的交易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其价格会产生主观波动;
3.一些NFT数字艺术作品已经拍出天价。
通俗来讲,这就是因为NFT等元宇宙数字作品的定价机制尚不明晰,买家能出多少价就能卖出多少价,这点也与传统艺术品的金融风险类似。
但相比传统艺术品,数字艺术品无需通过海关、运输公司等环节就能即时交易成功,无论是事前的审查、查验还是事后的追查、追赃都会更加困难,其所蕴藏的洗钱风险不容小觑。
03
仰望星辰大海更需脚踏实地
不过值得欣喜的是,中国元宇宙行业发展一开始就更为健康规范。国外的NFT产品多发行在公链上,可以随意转让和再次出售,交易一般使用的是虚拟货币,这就为NFT的金融风险滋生制造了天然温床;但中国NFT多发行在联盟链上,平台流通之时通常具有“冷却时间”,且基本实现了实名认证功能,而且很多平台都只有转赠功能,这大大削弱了其金融投机的属性。
展望未来,我们应当继续坚守“坚持守正创新,赋能实体经济”的元宇宙发展理念,防范遏制NFT数字艺术品的“金融属性”,使其回归于“艺术品属性”本源。一是要发挥发挥元宇宙的正面作用,将NFT作为彰显中国博大精深文化艺术、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渠道;二是划清行业行为底线,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三是大力推动技术创新,支持虚拟现实、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底层技术的研究突破。
作者为互联网政策研究者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215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