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高危和重点地区来杭人员的工作。
关于印发杭州市归国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主动举报。5月21日起,在疫情高发和重点地区来杭和回杭的人员,应提前2天向户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申报。5月23日起,拿到备案许可,才能来杭州。
第二,实施闭环管理。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区域的人员到达杭州后,应主动向交通卡口工作人员报告,并积极配合实施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控制措施。
第三,做好个人防护。来杭和回杭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凡来杭未报告,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杭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转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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