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高级银行家)
央行直接调控政策利率(如MLF的利率),间接影响市场利率(如LPR),而不是直接决定。应避免将PLR的增减理解为“央行提高或降低贷款基准利率”,或简单地理解为央行提高或降低利率。

将MLF和LPR利率的调整描述为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并不准确,忽略了央行政策利率与市场基准利率的差异。虽然关系密切,但在管理上有所不同。

中央银行政策利率是指由中央银行直接确定的反映货币政策导向和调整的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或者是中央银行通过向金融机构投放或回笼流动性的规模来实现政策利率目标,进而影响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和存贷款利率变动的利率工具和利率。
央行用于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的政策工具有很多,包括上调或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应冻结或释放存款类机构的长期资金(流动性),从而间接影响市场利率;向央行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偿还央行票据,会相应收缩或增加买方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利率;央行通过定向再贷款规模或利率调整(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贷款机构的流动性和资金成本;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如隔夜或短期借款或回购,投放或收回流动性;通过中期借贷便利(MLF)等释放或回笼中期流动性。但是,能够作为代表性央行政策利率工具的,必须是央行能够控制的、具有普遍市场影响力的、具有代表性的操作性工具。
如果交易对手不广,规模不大,频率不高,就不能成为央行主要的利率政策工具。因此,近年来央行逐步明确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银行间市场存款机构7天回购利率(DR007)为短期利率调控目标,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存贷款的市场利率。
其中,中期借贷便利(MLF)是目前最重要的央行政策利率工具。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创造了中期借贷便利(最初包括3个月、6个月和1年三种期限,但最终基本集中在1年),这是央行调节中期流动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面向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一般在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中期贷款便利以质押方式发放,金融机构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中期贷款利率起着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
在确定政策利率后,中央银行不应直接确定银行间同业拆借或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实际市场利率水平,而应支持利率市场化。但是,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还是需要形成一个市场基准利率,供金融机构作为参考。
例如,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曾是使用最广泛的货币基准利率。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爆发了多起报价操纵案,严重削弱了LIBOR的市场公信力。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宣布,2021年底后不再强制报价银行上报LIBOR,即LIBOR将于2021年底退市。因此,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构建新的市场基准利率。
在我国,经过多年的不断培育,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基本培育了各自的指数利率。债券回购利率(DR,特别是DR007)、政府债券收益率和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报价(LPR)都是相应金融市场的重要基准利率。
其中,LPR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定价的基准利率,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市场认可度。

目前,LPR包括一年期和五年期品种。每月20日9: 00前(遇节假日顺延),各报价银行以0.05个百分点为一步向全国银行间交易中心提交报价。去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交易中心进行算术平均,四舍五入至0.05%的最接近整数倍计算LPR,当日9: 30发布,有效期至下一次LPR发布。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自2022年1月20日起,LPR发布时间由上午9:30调整为9:15。要求央行的金融机构以此作为贷款定价的基准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生成,并可自行调整。
可见,LPR不是由央行直接确定,而是由报价银行根据MLF的利率水平自主确定;虽然央行调整MLF的利率可以影响LPR,但LPR与MLF的利差(加点)并不是固定的,而是会随着贷款风险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央行将LPR命名为“市场报价利率”而非“贷款基准利率”,或许是为了防止人们将其理解为“央行政策利率”);LPR只是银行对最优质客户的信用贷款的市场基准利率。LPR的降低并不意味着所有客户的贷款利率都会同比例降低,高风险客户的贷款利率甚至可能不降反升;LPR不降,不代表其他贷款利率不能降。即使是抵押充足的专项贷款(如个人首套房贷)利率也可能低于同期限的LPR。
在不断完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国债收益率基准的基础上,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步伐也有条件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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