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 合同违约怎么办?

当前,疫情冲击增加了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部分企业无法按时足量履约,不少企业关心该如何处理。就相关法律

目前,疫情的影响增加了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履行义务,许多企业关注如何应对。就相关法律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法律专家。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在办理周某某等12名员工与江西省某旅游开发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中,在执行调查中发现,旅游公司债务数额巨大,除劳动争议外,其房屋已被查封。考虑到目前是“漂流、亲子、暑假”等暑期旅游项目的黄金期,法院决定对观光车等车辆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即部分车辆被扣押后仍交由公司继续经营使用,暂不进行评估拍卖。随后,公司成功引入第三方投资,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

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容易受到疫情的影响。根据现行政策要求,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时,要注意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今年年初,最高法出台了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被称为对20家中小企业发展的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企业处境危险或者对内容复杂的合同缺乏判断能力,导致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中小企业请求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指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疫情等原因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意见强调,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规则予以妥善处理。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早在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明确指出,对于因疫情直接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疫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同年,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金融合同、医疗保险、企业破产等案件类型提出了23条具体指导意见。

目前,最高法已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服务保障和恢复生产的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疫情期间的法律适用。这些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认定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的履行构成不可抗力。企业应注意评估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确定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

“合同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表示,此外,企业还应做好与疫情相关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如住所和工作场所的封存和控制通知书、启封通知书等。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公告发布后

为确保“防疫情、稳经济、保发展”,最高法近日强调,要继续抓好中小企业发展司法救助20条措施的落实,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用工纠纷、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困难。

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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