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分阶段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最高每小时2.4万。

澎湃新闻记者 邵冰燕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官方细则落地。5月26日,财政部、民航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国

本报记者邵
国内客运航班落地财政补贴正式细则。
5月26日,财政部、民航局发布关于分阶段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的通知。根据《通知》,原则上,当每周国内客运航班日均航班数小于或等于4500架次(安全运行的最低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最大损失最高补贴标准定为每小时24000元。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补贴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实际运营周的日均国内客运航班不超过维持安全运营的最低航班数,每周各航段的平均客座率不超过75%,因此实际航班收益无法覆盖可变成本。其中,停飞航班按照各航段的始发港分别核算,多家运输航空公司共飞同一航段,按照各公司平均每周客座率计算。
在补贴资金方面,通知称,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65%、70%、80%,东、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分别承担35%、30%、20%。补贴由航班起飞地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补助资金纳入转移支付,拨付到相关省级财政部门,采取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政策实施后,分两批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限的70%;补贴政策到期后,剩余30%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申请程序方面,每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可向航班起飞地财政部门申请前一周的航班补贴。政策执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民航局审核后将资金结算方案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据此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通知称,本次阶段性财政补贴是为了夯实民航的安全基础,目的是确保最低飞行量和飞行安全。
4月份,航空运输市场受到严重冲击。以三大航空公司为例。4月份,国航和南航的客运能力同比下降超过70%,环比下降超过30%。客流量同比下降超八成,环比下降超四成。4月份,东航在客运能力和旅客周转量上的投入同比下降近九成,环比均下降六成以上。三大航空公司客座率均在60%以下,同比下降近20%。
一位业内人士此前告诉本报,与之前的税收减免政策相比,这种更直接的现金支持可以给民航一个“喘息的机会”。一方面可以保证旅客的航班量;另一方面,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也可以通过航班量来维持和提高机组和飞行员的飞行技能。
近期,多项民航扶持政策陆续推出,向航空公司释放出多项利好信号。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措施。其中,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提到增加民航应急贷款1500亿元,支持航空业发行债券2000亿元。有序增加国内国际客运航班,制定便利外企人员往来的措施。
一位航空公司高管告诉该报,包括紧急贷款在内的纾困支持政策与最近对航班的现金补贴不同,多线支持并不冲突。“现金补贴与航空公司的生产有关,而紧急贷款则是为了解决目前的流动资金
据论文记者不完全梳理,疫情期间,中央财政对2020年客运、货运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自疫情爆发以来,中央政府首次向国内航空公司的所有国内客运航班提供直接现金支持。
5月26日,纸媒记者从第三方民航数据APP“航班管家”获悉,5月20日至5月25日,该航空公司国内客运航班分别为5190、4136、4512、4407、4391、4573。5月21日至5月25日,平均航班量为4403.8架次。
附上通知全文:
财政部民航局关于分阶段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的通知
蔡健[202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今年以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的影响,财政部、民航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多项财税政策,支持民航业的安全、稳定和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航企业的经营压力。但受疫情反复和油价上涨的影响,民航企业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为夯实民航安全基础,以保证最低飞行量和飞行安全为目标,国内运输航空公司运营的国内客运航班现实行阶段性财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贴的启动条件
原则上,当每周国内客运日均航班数小于等于4500班(维持安全运行的最低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
二、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国内运输航空公司运营的国内客运航班,符合下列条件的,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一)国内客运航班,不包括港、澳、台航班,承担重大应急运输任务的航班,飞机中转、公务机等。
(二)实际运行的日均国内客运航班每周不超过维持安全运行的最低航班数。停飞的航班按照每个航段的出发港分别核算。
(3)每周各航段平均客座率不超过75%。多家运输航空公司在同一航段飞行,计算该航段各航空公司的周平均客座率。
(4)实际飞行收入不能覆盖可变成本。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国内客运航班实际收入扣除可变成本后的亏损。最大损失最高补贴标准定为每小时24000元。
(二)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四。资金渠道和支付方式
补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65%、70%、80%,东、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分别承担35%、30%、20%。
补贴由航班始发港所在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地级以上城市,下同)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转移支付,拨付到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航班始发港位于计划单列市的,省级财政部门参照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下同),采取预拨清算的方式。政策实施后,分两批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限的70%;补贴政策到期后,剩余30%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三)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对航班起飞地财政部门编制的总体绩效目标进行汇总审核,并按月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民航局和财政部。
(四)政策实施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民航有关地区管理局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对航班补贴实际执行情况和地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民航局和财政部。民航局审核后将资金结算方案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据此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不及物动词监督和管理
(一)民航局应当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区域经济发展、航空运输市场规律、旅客出行习惯和实际飞行情况,合理优化航线政策,做好航班计划,动态调整各航段和最少航班数,以保持每周运行安全。
(二)航班起飞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民航有关地区管理局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和民航局备案。
(三)民航地区管理局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密切跟踪阶段性财政补贴的实施效果,充分发挥政策的积极引导作用,促进国内运输航空公司不断增加航班数量,提高飞机日利用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
(4)国内运输航空公司要从保障航空安全的大局出发,真正把补贴资金用在提升安全服务能力和弥补航班运行损失上。坚决杜绝随意调整航班、恶意低价竞争甚至骗取补贴的行为,不将补贴用于建设项目和其他与经营国内客运航班无关的支出。航空公司收到补贴资金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补贴资金。如在审核中发现有虚报、瞒报的,将取消该公司的申报资格;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刘雯图片编辑:申克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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