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的具体细则,深圳市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南都湾财社讯 记者陈盈珊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

杜南财新报记者陈映珊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

其中有鼓励汽车消费、电子家电消费、文旅消费的细化措施。比如在汽车消费方面,通知提出深圳新增2万个新车增量指标,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对于在深圳已有1辆注册车的个人,可申请有指标的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汽车。

在电子家电消费领域,对购买合格产品的消费者,在促销期间给予售价15%的补贴,每人最高2000元。

鼓励汽车消费:

普通车新增指标2万个

个人名下只有一辆深圳车的,可以申请牌照混合动力汽车。

其中,提出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为鼓励汽车消费,新增普通汽车增量指标2万个。对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投放市场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1万元/台的补贴。

深圳发《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提出新增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分配给仍为摇号且已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中标者必须购买合格的燃油车或新能源车,中标者购买新能源车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台的补贴。

另外《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提到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将全面实施。放宽混合动力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允许在深圳登记的只有一辆车的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汽车,并申请上牌指标。

电子电器消费:

手机电脑冰箱都有优惠。

按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最高2000元。

促进家电消费,推动绿色节能家电推广。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5-8月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电、家用电器等家电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给予消费者补贴,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

扩大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开展消费电子产品促销活动。结合开学季、暑期、传统节日等主题。5-8月期间将依次组织消费电子类专项促销活动,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耳机、音响、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消费无人机、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健身器材等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

此外,加大“有奖发票”活动力度,新增“有奖发票”资金1000万元,围绕发票金额在全市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时间为5月1日至年底。

以下是深圳促进消费可持续复苏的一些措施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鼓励汽车消费

(一)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对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投放市场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1万元/台的补贴。全面落实国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增加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新增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2万个,通过专项摇号活动分配给仍在摇号且已参与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中签申请人须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车或新能源车(对购买新能源车的中签申请人,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公安交警局、财政局)

(三)放宽混合动力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允许在深圳登记的只有一辆车的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汽车,并申请上牌指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交警局)

(四)鼓励旅游客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对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旅游客车(含清洁燃料客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最高5万元/台的补贴。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绿色交通出行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文体局、财政局)

(5)加快垃圾转运车辆的清洁更新。统筹采购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各区按照“合同到期、全额置换”的原则,加快将柴油垃圾转运车改造为符合条件的LNG、电动(含电置换)、氢燃料电池转运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区)

(六)推动港口燃油拖车的更新换代。港内燃油挂车更换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含清洁燃油汽车)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七)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和使用。统筹推进公务燃油车、警车和国有车辆报废升级为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到期更换。(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公安局、国资委、交通局、工信局、各区)

(八)促进二手车交易。扩大二手车周转指标试点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二手车法人主体发放二手车周转指标。二手车经销法人购买的二手车销售,减按0.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局、公安交警局、深圳市税务局)

(九)开展汽车下乡活动。深圳行政区(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深汕特

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发挥深圳派驻各对口帮扶地区前方工作机构作用,加强政企联动,促进汽车下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

(十)扩大新能源汽车出口。加快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产能,支持注册在深圳并经深圳港出口整车的汽车生产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提高港口物流便利化水平,推动重点船公司在深圳港开设固定外贸滚装船航线,对承运出口汽车的船公司,给予停泊费、港口作业包干费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二、扩大消费电子市场规模

(十一)开展消费电子产品促销活动。结合开学季、暑促季、传统节日等主题,在5-8月期间轮动组织开展消费电子专场促销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耳机、音响、全屋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家用机器人、智能健身器材等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消费电子生产企业深度合作,开展“换新补贴”“话费奖励”“套餐升级”等活动。支持回收设备绿色利用,符合条件企业回收旧机在深圳翻新出售的,按照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十二)拓展集中采购订单。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数字办公和职工自用等需求,组织生产企业、电信运营商、服务方案提供商定期举办专场集中采购活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产品用于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各区、各有关单位)

(十三)实施百万用户宽带提速升级。鼓励运营商免费升级家庭用户宽带网速至500兆以上(含500兆),资费标准保持不变。对于2022年宽带网速500兆以上(含500兆)家庭用户占比不低于60%的运营商,按照新升级用户数量给予每户80元补贴,每家运营商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区)

三、推动家电消费

(十四)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5-8月期间,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按照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人累计最高20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十五)实施保障性住房“拎包入住”工程。修订完善保障性住房(含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交付标准,对年内建成、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配置符合条件的抽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空调等基本家居产品,开展全屋智能家居试点。鼓励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交房,配套必要的智能家居产品。(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才安居集团,各区)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十六)加大电子哨兵布设力度。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原则上全部安装电子哨兵。各区鼓励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工作场所按照防疫要求升级改造“电子哨兵+闸机”,符合条件的改造主体,按其总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各区)

(十七)积极推广应用高科技抗疫产品。在隔离酒店、方舱医院、专用隔离场所等领域,加大送餐和消杀机器人、视频智能分析系统、水性自消杀成膜剂材料、毫米波雷达、防疫型智能环保移动厕所、核酸检测亭等高科技防疫产品推广应用,市级财政对各区相关费用按总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区)

(十八)扩大消耗型抗疫产品储备应用。卫健部门、公立医院等加大核酸采样物资、检测设备及试剂采购规模,全市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达到200万管/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区)

(十九)提升医疗器械国产化采购比例。落实国家医疗设备采购政策,严格审批进口设备,加大国产医疗设备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区)

(二十)建立创新药绿色通道。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交易平台开设绿色通道,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按规定实施挂网采购,实行“随报随挂”,支持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及时入市销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扩大信创产品市场规模

(二十一)加大信创产品推广力度。制定信创产品推荐目录,组织开展对接交流会,对采购5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用户单位,按采购额的3%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区)

(二十二)提升信创产品应用比例。原则上新增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中信创产品的采购比例,金融、能源、教育、医疗、电信、交通等重点领域不低于20%;新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信创产品的采购比例,党政机关、国资国企不低于4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区)

六、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

(二十三)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积极开展文旅体活动。发挥深圳“山海连城”“一脊一带二十廊”的城市生态脉络优势,举办黄金海岸旅游节、红色旅游等系列旅游活动。鼓励广大市民走到户外,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露营等活动,联动契合活动主题的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举办健身活动,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丰富推广城市文化菜单,积极开展草地音乐节、沙滩音乐节、粤剧周、青年艺术周、读书月、美丽星期天等文化活动,办好马拉松、赛艇等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总工会、财政局、各区)

(二十四)举办潮流主题消费活动。支持重点商圈联合经营商户举办咖啡、茶饮等主题消费节,开展品鉴、教学、沙龙、陈列等活动,拓宽消费体验场景,打造时尚、休闲城市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

(二十五)推动体育设施“一键预约”全覆盖。鼓励学校、社会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共享,推动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一门两开、早晚两进”安全隔离改造,2022年6月底实现学校、社会、公益等体育设施“一键预约”全覆盖。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i深圳”平台预约体育场地享最低6折优惠,促进体育消费增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各区)

(二十六)推广高品质智能健身器材。在社区、公园、广场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新建或改建200个以上便民健身设施,推广使用一批受众面广、灵活轻便、科技含量高的健身器材。鼓励商业楼宇、厂区、园区等重点场所采购使用符合条件的健身器材,按其实际采购总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资助,打造全民健身新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各区)

七、扩大大宗商品消费

(二十七)开展成品油与“圳品”联动促销活动。持续推进“圳品”进商超、进农贸、进社区生鲜门店、进电商,鼓励加油站直营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圳品”,对单次加油或预付充值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用于在加油站直营便利店或其网上商城等购买符合条件的“圳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

(二十八)支持企业设立采购中心和销售公司。对2022年在深设立采购中心的批发零售龙头企业,按其2022年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对制造业企业2022年在深新成立的销售公司,按其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5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八、安全有序恢复专业展会

(二十九)建立“白名单”制度,在做好参展各方常态化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支持服装、家具、珠宝、钟表、眼镜、皮革等优势时尚产业举办面向专业采购方的专业展会,助力时尚消费市场复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加大“有奖发票”活动力度

(三十)新增1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期限从5月1日起至年底。(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市商务局、财政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规定的各项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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