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还钱,
你应该借它吗?
《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贷,这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尚属首次,也为司法机关办理高利贷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借不起高利贷怎么办?
法学:什么是高利贷?
《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高利贷的定义,但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中得出结论。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不起高利贷怎么办?
从这篇文章可以得出结论,年利率低于24%的贷款被认为是合理的私人贷款;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超过36%的利息无效;对于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贷款,只有24%的利息可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超过24%的部分借款人没有法律义务偿还。
同时,《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表示,以贷款或其他名义,以有效年利率36%以上的方式,向不特定人(含单位和个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的,将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将构成高利贷。
借不起高利贷怎么办?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12章第680条规定:
借不起高利贷怎么办?
第一款:“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这一段是原则性规定。虽然没有直接说明高利贷的利率标准,但表明了打击高利贷的立法意图。在最高法院2020年的立法计划中,明确表示《借款合同》的规定将在2020年底进行修订,或许在这个规定中会对贷款利率进行更明确的调整。
第二款“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本款照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25条第1款。“借款人和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在借款期间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应视为无利息。”
该款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原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约定不明利息的,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外,借贷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计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003010中,如果确认非自然人从上述规定借款,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不明确,则视为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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