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强制休假工资照常支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减付。如有争议,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疫情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不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只能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生活费。
因疫情上班感染算工伤吗?
因疫情在工作中感染不属于工伤。如果是近期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防治的相关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感染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在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中,因公死亡的新冠肺炎或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1)对在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顺延至劳动者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届满或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
(二)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将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等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执行。
如有法律问题,可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请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246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