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作经营自建房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

来源:【长沙晚报网】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哪些居民自建房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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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长沙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周)哪些居民自建房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哪些情况不能作为经营场所?自建房可以做哪些生意,禁止哪些行业?6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规范经营场所、经营业态、经营规模、明确责任等方面出台十二项规定,为自建房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可操作、可实施的基本遵循,加强对自建房的监管,确保自建房和人民生命安全。

管理:必须凭确认房屋安全的场所证明材料进行登记或许可。

哪些自建房可以设置为经营场所?《规定》明确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经土地保留和拆迁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登记为经营场所。

但自建房有以下五种情况不能作为经营场所,包括:未经房屋安全鉴定的;被房屋安全鉴定为丙级、丁级的;不符合安全和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的问题;被征用的房屋。

《规定》根据“安全必检”、“运营必检”的要求,明确了严格房屋安全检查的要求,即居民自建房屋用作经营场所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得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当事人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营业执照时,必须取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出具的确认房屋安全的证明材料,才有资格挂牌和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规定》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以自建房监管为重点,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频次,及时掌握房屋安全、商业布局、人员聚集等情况,并依法处理非法经营行为。

业态:14个行业、6个地区是业态监管的重点。

5月初以来,长沙对自建房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整治,对自建房的运行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鉴于经营形式相互排斥,一房多商,部分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在《规定》中有规定。

按照混合经营业态必须清理的原则,《规定》确定了14个需要管控的行业,包括餐饮、住宿、网吧、影视歌厅、培训机构、托管托幼、快递、足浴、体育健身、汽车维修、燃气、种子农药、废品收购、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是业态监管的重点。同时明确了规划格式监管的六个重点区域,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地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

制定了《规定》 《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禁止目录》消除混业经营带来的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有具体的禁止内容。比如,明确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医院周边区域、建筑物地下室(不含地下室)以下区域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区域。比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栋楼内。比如,严禁以自建、租赁、承包、合作等方式在公园等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

同时,创新性地制定了《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人数限定参考标准》号,从防止人群过度聚集的角度出发

自建房用于商业,涉及各个行业。《规定》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责任,以明确房屋所有人、经营者、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防止监管缺位。

根据主体责任要求,《规定》明确,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房屋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确保消防、环保等设施的有效使用,合理控制经营场所容纳人数,确保合法经营和安全。

《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共同管理。

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居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定期组织对自建房进行经营检查,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及时制止,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重磅!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十二条”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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