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3835的网友留言咨询:根据烟台市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小区居民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每平方米最高能收取多少钱?
市发展改革委回复:根据《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烟价〔2018〕108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分为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两大类,收费标准由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两部分组成。
一、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0.25元/月·平方米、0.45元/月·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25元/月·平方米;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0.50元/月·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30元/月·平方米、1.80元/月·平方米;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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