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储能的市场模式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

证券记者何觉远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适合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能源储能自主参与电力市场,坚持市场化定价,不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高储能整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主任张看来,《通知》的出台对新能源储能行业是一大利好,有助于解决新能源储能行业市场化程度不够、价格机制不畅、经济性普遍不足等问题,将极大促进新能源储能投资的建设和发展。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储能总功率将达到1.2亿千瓦,新能源储能总投资规模近9000亿元。

新能源存储将迎来快速增长。

新能源储能是除抽水蓄能之外的一种新型储能技术,包括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储热、储氢等技术。003010指出,新型储能具有响应速度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点,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抽水蓄能装机3600万千瓦,约占储能总装机的89%。电化学储能作为一种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其中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约占储能总装机容量的9%,其他技术占比相对较小。

除了装机容量相对较小,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也指出,新能源储能处于商业化初期。目前,除抽水蓄能外,与新能源蓄能相关的电价政策和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存在成本分流不畅、有效利用率低、社会主动投资意愿不高等问题。

不过,北京特一阳光新能源总裁齐海军向证券时报记者指出,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确定的发展趋势和机遇,也是中国能源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新能源存储等服务型电力业务将快速增长。

一方面是战略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方面是商业化和规模化的初步起步。《通知》关注市场化等机制的完善。

“这个文件就是‘及时雨’。”张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储能市场定位,将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储能行业,提高新能源储能利用水平和效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能源存储不再是“客人”

《通知》有12条细则。在明确了总要求后,《通知》连续四个细则都与“独立储能”有关。003010首次提出新能源储能可以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通知》必将鼓励以并置方式建设的新能源储能项目与其他类型的并置电源联手,整体参与电力市场。

张指出,近两年我国独立储能发展迅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纷纷布局大规模独立储能项目。独立储能模式的快速发展可能是应对比例强制或竞争规则的一种妥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陈昌昌告诉记者,虽然新能源在中国的比重越来越大,但中国的电力供应是否充足仍有很大隐忧。因此,独立储能参与电网调峰非常重要。

003010还提出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鼓励独立储能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规则提供辅助服务,在电网事故情况下提供快速主动响应服务。

在齐海申看来,新能源储能独立市场地位的构建意义重大,也是新型电力体系深度发展的需要。新能源储能作为电力服务的新业态,将不再是作为“配角”的“客人”,而开始在电力服务中扮演主角。储能新的独立市场地位确立后,储能服务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将大大增强和提高。

避开新能源储能行业

价格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在用户侧和电网侧部署了价格机制。对于用户侧,《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当拉大峰谷差价,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鼓励进一步提高中长期电力市场和现货市场的上下限价格,引导用户积极配置新储能,增加用户获得储能收益的渠道。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以降低其用电高峰需求,并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扩容投资。

不过,张认为,目前用户侧储能只有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地区盈利,这些地区存在投资回收期长、价格变动频繁等风险。总体来看,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风险较高。因此,为了促进用户侧储能的发展,需要拓展用户侧储能的盈利渠道,稳定盈利水平,节省扩容投资。

对于电网侧,《通知》提出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中国化学与物理电力工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发文指出,《通知》通过容量电价机制鼓励电网侧配置储能,将储能设施的成本收益探索到输配电价回收中,消除电网侧配置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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