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是1955年9月由周恩来总理倡议,经中共中央和毛主席批准,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的。周总理亲笔为学院题写了校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的陈毅元帅担任研究院首任院长。
第一章外交学院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外交学院本科招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规范我院外语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我院外语本科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书写,英文名为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
第三条外交学院是由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举办的规模小、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大学。2021年,外交学院成功跻身全国95所一流大学。第四条学校的法定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学校有两个校区:湛江鲁管校区和沙河校区。展览馆校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区南三街5号。
第五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各级各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等高级专门人才。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者,授予外交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外交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院。
第二章招生对象和条件第六条经教育部批准并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生,具有外国语学生资格。他们达到了当年高考的要求。他们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他们渴望从事外交、国际研究和对外经济、文化和法律工作。
第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颁布的《关于取消高校招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执行。患有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等特殊疾病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患有的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口蹄疫、口疮、口疮、口疮、口疮等疾病,驼背。第九条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如新生复试不合格,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专业和招生计划第十条专业和招生计划可根据学生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报外交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2021年12月31日起,具有推荐生资格的考生登录外交学院网上招生系统(网址:ksbm.cfau.edu Company.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外交学院推荐生申请表》,提交后打印申请表,交我校审核。
第十二条各外国语中学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并于2021年1月5日前(含1月5日,以送达地邮戳为准)邮寄至学校。考生身份证的正反面,原件的复印件
三个。录取名单确认:我院将根据语文、外语笔试、中外文面试成绩进行划线。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我们会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排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我们将比较外语笔试、汉语笔试和中外文面试的成绩。
招生复试:我院将开通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开放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拟录取考生的推荐资格将在推荐生名单中进行审核,并对当年公布的学历进行审核。不在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五个。以及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经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我院党委批准。确定本科推荐生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费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生。如果国家调整本科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五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址:www.cfau.edu.cn注册网址:zs.cfau.edu company.cn
微信:外交学院本科招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hshb@cfau.edu.cn
招生热线:010-6835435389146832
第十六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招生工作,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我院保留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为保证被我院录取学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被我院录取的学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且中学考生要做好诚信审核和报名工作。申请材料含有虚假内容,或者隐瞒与录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
者在笔试、面试中作弊,考生有资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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