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官网,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计划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海原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具有医疗卫生特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学习资源丰富优秀,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学院”。是云南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是学生学习的理想场所。

一、学院名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332

三、学校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

动词(verb的缩写)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不及物动词学校地址

(1)杨林校区:云南嵩明职业教育基地邮编:651700

(2)高新校区:中国云南省昆明高新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邮编650106。

2019年录取的新生在杨林校区就读。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通过毕业考试的学生将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昆明医科大学海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昆明医科大学海原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专业

1.学院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们学院按专业招生。

3.2019年,我院面向全国招生17个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视光、中医、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各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专业概况可通过高校招生中心网站(http://www.kyhyxy.com:8008/)查询。

九。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数执行。在各专业录取中,严格执行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这个计划是用来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的。

X.录取原则

(1)学院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考生资格规定。

(2)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是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要接受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

(4)专业录取:遵循所报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也就是说,先按照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没有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那么就看考生的第二个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但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5)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分数,如果考生分数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其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英语成绩再次相同,对比考生的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选择最好的考生。如果数学成绩再次相同,对比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考生的语文成绩选出最好的考生。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总分相同的院校成绩比较原则的,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处理。

(6)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如上海、浙江,按照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学校预测的选考科目进行招生。

(七)对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8)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招生体检标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补充如下: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我院不予录取。

2.重申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所列色盲、色弱,我院医学、医学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指导意见》第三条所列任何一只眼视力,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矫正至4.8倍以上

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4.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

(十一)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十二)新生报到时,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25000元/年/生。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3000元/年/生。

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中药学专业22000元/年/生。

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造价专业18000元/年/生。

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7000元/年/生。

住宿费收费标准:

杨林校区:4人间3800元/生/年, 6人间2600元/年/生。

高新校区:8人间2000元/生/年。

备注:学费、住宿收费标准,以2019年云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激励和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后、报到注册前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十三、本章程第十条(十)涉及招生体检标准的内容同样适用于2019年专升本招生。

十四、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差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871-68317580(含传真), 0871-6798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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