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此前市级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经验,2021年9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通知》号文,通报发布后(含当日)发生的各类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适用计划单列省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金额。
统一省级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二批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对城乡居民人身权利的平等保护,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真正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
关于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标准的通知。
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明川(2021)61号]要求,现就全省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省法院受理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是适用标准。
1、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按照省、计划单列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随军家属生活费按计划单列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三.适用时间。
本通知发布后(含当日)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本通知。
本通知实施后,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院报告。
特此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法律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据统计局统计,2020年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197元。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8元,人均生活支出38702元。
人身损害赔偿办法(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26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