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是什么花(图说结婚证上的花样变迁)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今天的年轻人可能不太懂这两句话,但过去的婚书,常有这两句话。意思是,将白头到老的约定书写在纸上,将像红叶题诗一样的天赐良缘记载于鸳鸯谱上。
中国的结婚证书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婚书上的文字、图案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背后是婚姻观念、文化、制度的演变。
传统·礼书
在古代,婚姻要求秉承“父母之命”, 经从“媒妁之言”,经过“三书六礼”才能完成整个结婚过程。“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每个阶段都要交相授书佐证——这就是婚书最早的形式。
与“六礼”相对应,婚书包括求婚帖、允婚帖、八字帖、定帖、聘礼清单、迎亲书。
由于这一时期的婚书主要是为了礼仪和记录,大多都是程序化的“应用文”,图案只是用做点缀。婚帖上要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籍贯,甚至还有祖上三代的名讳官职、以何人为媒。
上面这张清末的“鸳鸯礼书”,即男方大家长写给女方家庭的求婚帖。求婚帖的另一方不是新娘,而是新娘的祖母与母亲,内容交代了新郎的生辰八字、行礼的吉日吉时。
仔细看落款,主婚人为男方伯父、协婚人为男方母亲、冰上人也就是媒人,第三位从命侄才是新郎本人。正中的“螽斯衍庆”是祝福子孙众多的吉祥话。
可见在那时,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新郎新娘之间并无发言权。
求婚帖
男方家庭发出的求婚帖为“鸾书”,女方家庭回应的允婚书则称“凤笺”。有“从命侄”,就有“顾婚女“。求婚帖和允婚书一旦提交,就正式了成立婚姻关系,不得擅自悔婚了。
允婚书
一张长条形红纸叠成四折六面,封面印有金色龙凤纹样,因此也被称为“龙凤帖”。龙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显赫的地位,凤居百鸟之首,被看作是一种“天命玄鸟”。龙凤在中国传统纹样中,被视为国家和帝王吉祥的征兆。
龙凤纹、双凤纹样在民间美术中逐渐象征为“喜相逢”,成为夫妻美满婚姻的美好祝福。
古代婚书常见的吉祥图案还有一类是人物神祇,例如神仙福禄寿,或是婚姻神和合二仙。
传承·融合
清末民初受到欧洲婚嫁习俗的影响,兴起“文明结婚”。
举行”文明结婚“的男女双方到纸店或者是书店买两张印好的婚书,婚礼上证婚人当众宣读证书,而后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娘分别在结婚证上盖上自己的印章。
政府印制颁发、盖有政府印章或贴有印花税票的是得到政府认证的“官制婚书”,证明婚姻关系成立,这时的婚书也就具有了近代婚姻的法制性和契约性。
1945年贴有印花税票的婚书
同时自由婚恋之风渐起。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第一部中华民国《民法》,规定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己订定。
1931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
“六礼”中的合八字、订庚、择吉、拜堂等迷信风俗被摒弃;注重命相、属相的《龙凤帖》和《鸳鸯礼书》不再用了;婚书的名称开始现代化,演变成 “伉俪证书”“结婚证书”“自由证书”等;婚书中的内容开始出现“今以双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与偕老”,“经双方同意“等词语,表示尊重子女个人意愿。
结婚证上的文字,既延续了古代婚书以诗句祝福的方式,但语言更加简约、质朴,情感丰沛。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珠联璧合欣看红线紧系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
图案上,民国时期的婚书了既沿用了古代常用的龙凤、神祇,也有一些新的元素出现。
仙女在中国神话中总是代表着对理想爱情的追寻,像牛郎与织女、嫦娥的故事总是经久不衰。
在民国时期的婚书中,仙女以送子娘娘的形象出现。下图上的仙女们有的手抱童子,有的手持莲花。莲花与果实莲蓬是同时生长,也暗含生育特征,婚书四周又用莲花点缀,以此借喻“早生贵子”。
下面这张婚书则是典型的“中西合璧”风格。丘比特是爱神维纳斯的儿子,随身携带金弓射出爱情之箭。天使也寓意“天赐良缘“,这两只天使手握同心结,而同心结是中国民俗传统结饰,寓意“永结同心”。
喜鹊和梅花常一同出现,寓意为“喜上眉梢”“传春报喜”。
下面这张婚书上同时还出现了月季花,月季在西方传统文化中常与美神维纳斯及爱神丘比特联系起来,是纯洁、仁爱的象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月季则象征“四季平安”“花好月圆”。
传统文化中富有美好寓意的吉祥图案主要分为人物神祇、祥禽瑞兽、花卉果木和文字符号。
人物神祇主要有和合二仙和仙女等,祥禽瑞兽题材包括龙、凤凰、鸳鸯、孔雀、蝴蝶、燕子、喜鹊、鱼和蜜蜂;花卉果木题材包括牡丹、月季、桃花、萱草、莲花、菊花、百合、水仙和扶桑,以及石榴、葡萄、桃子、卷草纹、缠枝纹和团花等,文字符号题材主要有囍字、十字纹、回形纹、云纹、水纹、拐子龙纹等。
变革·法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婚证书在版式和文字上大同小异,但图案风格百花齐放。一类是传承传统文化色彩的吉祥纹样,另一类是反映了新中国、新社会和新婚姻法的风貌。
下面这张1951年的结婚证书,还是属于在商店购买的私印婚书,正文内容包括证婚人、介绍人、家长、婚姻当事人的签名和私章。但因为1950年起已经不再对结婚征税了,因此这张婚书并没有贴印花税票。
图案上也延续了民国时期的传统。莲花、鹭鸟、芦苇一起出现的纹图,叫“一路连科”,意味一路荣华。
1950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夫妻平等、一夫一妻制等原则。
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布《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婚姻登记办法》,制定了统一的结婚证书式样,规定了尺寸、版式特征、文书格式、公章内容,但花边花纹还可以自行选定。
与民国时期婚书显著不同的是,新中国的结婚证出现了与新婚姻制度相关的文字。
这张1954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结婚证在名称、格式、文字上均符合《婚姻法》规定。证上文字统一为“双方自愿结婚,经审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相符,应予登记,特发给本证”。背景字体为隶书繁体的“互爱互敬”,也来源于《婚姻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代表着唯一合法性的认可。
图案更显时代特征。正中间的五角星、五星红旗是国家的标志,和平鸽象征“世界和平”,麦穗和钢铁厂象征着“工农联盟”,绶带花边则来源于苏联文化。
1966年至1976年期间,在火热的文化大革命激情之下,结婚证上具有传统吉祥寓意的图案锐减,而与领袖、工农业生产相关的政治意味的图案开始增多。其中与《毛主席语录》为内容的政治标语成为这一时期的醒目特点。
颜色以亮丽的红黄绿为主色调。红色自古以来在中国是喜庆、富有的颜色,近现代以来又是革命的代表色,黄色在古代是皇家、权力的象征,中国人是“炎黄子孙”,这两个颜色也是国旗的组成颜色。绿色是山川树木、农作物的颜色,也是军装的颜色。
穿着绿色军装的毛主席头像和左右各三面红旗居于中心正上方,围绕两旁的是“棉花”和“葵花”,象征着农业丰收,葵花“向阳”的植物属性也被赋予了忠于国家、忠于领袖的含义。
1978年改革开放后,结婚证上的政治符号开始消减,龙凤、鸳鸯、喜鹊、牡丹开始回到大众的视野当中,重新展现婚姻的喜庆。
经过1986年、1991年、2004年民政部三次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结婚证的式样的函文,结婚证的意义开始向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转变。
1986年《关于制法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规定了结婚证为6开对折,自此以后,结婚证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小本子”。
1991年《民政部婚姻管理司关于统一引发婚姻证件式样及说明的通知》对结婚证的规格、内容、格式、字号、材料、图案都有详细具体的说明。结婚证采用了护照式样,封面是红色皮革,印有国徽,内芯是粉红色花纹并带五角星水印钱币纸。
2004年《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基本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样式——枣红色封面,烫金国徽,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全国统一编号,防伪性能大幅提高。
“在我国,婚姻不被认为是民事契约,而是作为法律所确定的夫妻关系,它包括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占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依附于人身关系。“现代的结婚证,也是婚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的文书,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与义务。
三千年来,结婚证书的形式一直在变化,但我们相信,它承载的美好爱情和对幸福婚姻生活的向往从未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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